「极权禁止某样东西,往往反向说明其必有价值。那么,香港电影金像奖或香港,犹存的价值可能是些什么呢?」

特约撰稿人 应亮 发自香港

2015年4月19日,香港,于香港电影金像奖获影帝的刘青云及影后赵薇在典礼后合照。摄:Tungstar via AFP

近一年半来,坏消息不断:警察闯入大学校园、书商遭绑架、强拆围村、“鱼蛋革命”被“高效判决”为“旺角暴动”……香港危机的程度,已到了或生或死的关头。于如此“坏”的背景之下,中国政府禁播香港电影金像奖的消息,似并不显眼。但再接踵传来中国可能禁播金马奖的消息,及其确实禁播了奥斯卡奖之后,不得不令人正视并思考:即便沦落到如今地步,香港依旧立于世界语境之中,确实非广东省所属的一座城市。难道不是吗?

极权禁止了某样东西,往往反向说明其必有价值。那么,香港电影金像奖或香港,犹存的价值,可能是些什么呢?

几天前,《十年》于港大做映后谈,其中一位导演说,得知金像奖由于《十年》失去中国直播权时,他觉非常抱歉,因自己不该给别人带去如此大的麻烦。这是香港人普遍的伦理逻辑:先关心别人,会否因自己而受侵害。另一位导演说,听说影片从商业影院下画时,他哭了出来,因一部场场满座的电影,竟没有影院愿继续放映,这说明香港已成了何种城市。这是香港人普遍的是非逻辑:假设确实有道理,我就一定要坚持。

即便沦落到如今地步,香港依旧立于世界语境之中,确实非广东省所属的一座城市。难道不是吗?

换作是我,面对如上两种情况,也许有不同想法:实施禁播的是中国政府,覆巢之下,责不在我,何必向被禁者抱歉。而影院冒着越来越大的政治风险,已放映了数月,与之也有了些小人情,下画也非不可接受。应该说,我对“大是大非”亦或“同业互助”的区分力,是远不及《十年》的几位导演的。所以说,他们比我优秀,比我有希望得多。

“香港青年”这个词,于雨伞运动后,继“台湾青年”和“韩国青年”,成了东亚区进步青年的代名词。而且,“港青”们还多了一层幽默感,他们借用政府的批评用语自嘲为“废青”。那么,《十年》的五位导演,应该算电影界的“废青”代表了。有件很棒的事是:五位电影“废青”,完全不顾政治包袱和工业包袱,用电影说出了自己最想说的故事。而更棒也更难得多的事情是:他们的行为、言论和作品已被全香港人看见,并成为社会话题。这是《十年》这部片、这群人和这件事的价值。

电影《十年》剧照。

金像奖作为香港电影的工业奖项,不仅代表了一个专业群体的态度,多人多轮的投票机制至少说明其取向是民主的。

在被中共党报批评后,《十年》依旧获得金像奖最佳影片的提名,这说明金像奖暂未堕落为“中国香港电影金像奖”。更何况,金像奖作为香港电影的工业奖项,不仅代表了一个专业群体的态度,多人多轮的投票机制至少说明其取向是民主的。虽金像奖评选受过质疑,但批评所向都很明确:反对人情化和暗箱操作,要求的恰恰是公正。这正是金像奖犹存的价值,也是香港犹存的价值。禁播,当然是对这种价值的无限肯定。

公开烧书、活埋、车裂……这套做法对应在香港就是:刺杀刘进图、旺角开枪、绑架铜锣湾书商……这类前现代的国家暴力惩罚秀,依旧如活化石般存在的例子还有伊朗的石刑、朝鲜的核试验、ISIS的砍头直播……没记错的话,中国曾要求挪威(瑞典)政府为刘晓波得奖而道歉。无论中国是否要求过金像奖为提名《十年》而道歉,反正经济惩罚已完成。至于惩罚是否会升级,端视受罚者下阶段的表现,假设《十年》得奖了,假设金像奖官方有“出格”言论等,主办者成为下一位电视道歉者,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

艺术本是自由的,不该以政治特征来区分,对抗实属无奈,假设心中时时处处有“敌”,也就意味着失去了自由和独立。

在中国内部,“独立电影”首先意味着不接受政府审查,与世界语境中小成本、具原创特征的“独立电影”是不太一样的概念。艺术本是自由的,不该以政治特征来区分,对抗实属无奈,假设心中时时处处有“敌”,也就意味着失去了自由和独立。所谓的禁止,其本质是政府强行将创作者或艺术机构列为国家的敌人,“我们”反而更应继续保持艺术初心。金像奖既已被强行纳入这类政治语境,首先需勇敢面对,然后要依旧故我,以行业和专业标准对电影本身做出评选,从而完成其人格的成长。

假设说,2014年挂上狮子山的banner“我要真普选”,是几十年来香港最好的艺术作品。那么,2015年出现了一部配得上这座城市的电影作品,其名为《十年》。作为本土电影的工业奖项,金像奖透过民主投票的机制,最终与《十年》站在了一起,无论如何都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后果当然也由其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