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政策要迎接的挑战,不是展演和文创消费的扩充、不是一百天、四百天或一届执政的民调,而是必须面对其建构之“价值体系网络”是否运作有效。」

编按:周末,蔡英文政府刚度过执政的一百天。《端传媒》同意,在这么短的时间,不宜骤然论断执政成败;但政权更替百日,仍不失为一个检视执政方向的好机会。在这一周,我们将陆续刊出五篇评论,分别从政治风格、文化政策、两岸关系、劳资争议、开放政府这几个方向,回顾新政府上任以来的作为,是否呈现出不同于前朝的作风气象。

2013年5月10日,一个法国舞蹈团在台北彩排。
2013年5月10日,一个法国舞蹈团在台北彩排。摄:Ashley Pon/GETTY

2013年7月,台湾的文化部成立满四百天前后,文化界感受到文化政策向商业导向的“文化创意产业”论述倾斜,加以忧心政府仓促推动《两岸服贸协议》,有可能重创台湾文化根基,便以戏谑之名组成“文化元年基金会筹备处”。筹备处随即召开民间版的文化国是论坛,检视文化部成立后的政策承诺的兑现程度。

2014年的太阳花运动,改变国内政治生态,凸显“公民参与”的价值,也影响到文化政策的思考。2016年政党轮替后,文化界和国内其他各界团体深刻体认到,想争取更合理的权利,必须趁著选举承诺余音犹存之际积极诉求、介入政策规划,并建置监督实力。基于此思考,台湾文化政策研究学会便于6月就举办了一场“民间文化政策行动论坛”。

而观察新政府上任百日来的文化政策,艺文界和媒体莫不把眼光,集中在新任文化部长郑丽君身上。艺文团体普遍感受到她理解文化治理、熟悉政策工具,并对不同团体诉求愿意耐心沟通;但文化政策的监督和推动,都不应过度倚赖个人意志。

就职百日中,文化部除了“重大政策之文化影响评估”进入研究阶段外,郑部长也成功争取, 将文化部2017年的总预算从2016年的166亿元提高到195亿。这多争取的29亿,预计将落在《文化基本法》、《国家语言发展法》、“全国文化会议”等架构性政策,以及建置性政策如艺术史与文化资料加值应用、文化资产活化和国家铁道博物馆等;而延迟成立的“文创院”也须建构完整,才足以做为文化、创意和经济发展及产值之间的中介组织。

这百日内,也陆续掀起许多业界早已“求策若渴”、过去该做而没有进展的产业政策讨论──例如华阴街的台湾原创漫画基地、书籍统一定价制、电影票房透明化等等。另外,郑部长也争取成立“行政院文化会报”,并让文化部列席“行政院科技会报”;文化政策长久在中央部会中承受冷落,而这些举措,都让文化政策在跨部会沟通跨出重要步伐。

仪式美学胜于实质的转型正义

整体执政在这一百天内,与文化最明显相关的作为,在于对转型正义的著墨。预算增加重点在台湾艺术史研究资料的加值应用、文资活化、再造历史现场,以及国家语言发展法等政策;这些,都将是以文化政策推动转型正义的重要环节。回顾过去的文化政策和政府的转型正义举措,总摆脱不了过于重视仪式美学,轻忽实践。

回顾施政百日的文化政策,应先从就职典礼的美学来观察:

五二O就职典礼的舞台设计,最初以传统民间信仰仪式中的“建醮”来规划,随后因外界批评“像是办庙会”,设计团队对才紧急做修改。而就职表演上的台湾历史剧,“西方传教士改变了原住民比较草莽的生活习惯”这句旁白,也引起多方质疑。

庆典的肤浅,背后有深层的因素。除了这场就职,在后戒严时期的许多国家典礼,也常常充满仪式性布署,却没有深入的思维和政策实践。

例如,2015年年底勉强开幕的故宫南院,虽然强调“平衡南北、文化均富”的设馆理念,但在作为上,却处处让人感受强烈的封建惯习:例如为了配合建筑概念的“龙马象”象征,故宫特意设计了“龙马合体”的仪式,也引起拍马屁(“马”总统九“龙”之尊)的联想;为了让南院的建设算入马英九的总统任期的政绩,故宫赶制了一场漏洞百出的开幕典礼;同时也因为接收了影星成龙的“兽首复制铜像”为礼,向世人呈现违反博物馆专业的赝品图腾大排场。

又例如,文化部辖下的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每年举办的“白色恐怖政治受难者追思纪念”仪式,会场舞台皆以佛教的神坛样式为设计。这种规划引人质问:国家之于历史悲剧的任务,是纪念还是祭典?是反省还是哀悼?追思仪式“不问苍生问鬼神”的美学,不免让人感受整体社会里,转型正义和人权理念推动的顿挫。

甚至,我们的公共政策宣导中,都出现滥用漫画等商业图像的错误。这种种例子,都让我们惊讶于,台湾社会无论是政府、公务机关或是民间团体,对于象征系统和符号权威的迟钝程度。

我们也许觉得,前总统马英九在2013年为遭枪击渔民默哀时读秒很荒谬,但是蔡英文总统对原住民的道歉仪式,一样是“文胜于质”。错乱的符码和过度的仪式美学,强化了符号的作用,其实是用“展演”等文化政策措施,处理涉及权利的议题──也就是“权利文化化”。这种路径,模糊了全体社会不得不面对的历史纠结,以及当下各族群必须承担的归还和割让的命题。

“权利文化化”的局限

自从有独立门户的文化政策后,我们很容易把历史的功过、对信仰依赖、对自然的崇拜,举凡政治不易介入者,都视为文化。而文化政策也概括式的使用大量象征符号做为政策,连成了台湾的符号景观──例如到处都有的人权纪念碑、全台三十处原住民文物馆、文化部的“艺术浸润空间”计划、农委会农村再生条例的彩绘补助等。然而我们却看不到,各层级政府如何处理实质问题──例如城乡差距、文化资源不均、不同族群之认同差异等。

“权利文化化”最明显的,莫过于对于原住民的政策。五二O总统就职典礼上,排湾族古调的国歌尽管艺术性令人激赏,但我们应该认知到原住民之间,已经存在要求国家庆典中不应要求原住民唱国歌的呼吁。我们的庆典、外交、观光,乃至创意产业,都喜爱以原住民的领域和成就做行销,在文化实力上也倾向以原住民展现台湾的多元丰富性;然而在涉及权利的各种政策方面,台湾的文化治理与相关法条,仍处处展现汉民族本位的偏见(近年特别是在狩猎议题和判决上显示出来)。

整体社会都认知原住民是少数及弱势,但政策面对的方式并非复权,而是将“原住民现实”视为文化,并且以提供展演资源做为弱势补偿的手段。文化政策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我们看见原住民祭典的“观光化”,也看见原住民为了是否开放“传统领域”而挣扎,以及部落面对外在诱因而出现的内部矛盾。

文化政策一方面有“应全面推展”的任务,例如文化赋权;另一方面是在“创造公民的选择机会”,例如打造地方或产业特色。但目前的文化政策,却是把两种任务倒过来执行。与“文化权”有关的政策,如弭平城乡及贫富差距、保障创造力、典藏及文资保存等,在台湾都是“随机取样”地进行。而在庆典、艺术节、竞赛奖项方面,却因为各县市的竞争心而频繁出现。

过去十多年,各县市乡镇竞争争取大型、地标式的建设,已经沦为政治筹码,成为承诺地方提升文化阶级的策略。而各县市文化政策以每年每季的方式招标、发包各种艺术节庆和展演劳务来分配资源,造成艺文界过度动员展演。不但文化无从韬养,还加速了人力消耗。而强调娱乐功能的文化政策,长久以往制造的消费者比公民多,产出的劳动比耕耘多,保障的小确幸比文化权多。

目前的文化上的转型正义措施,看起来依然是依赖权力关系中的“善意”,而非多元主义的实践。“多元主义”是掌权者自我约束、节制使用阶层宰制手段,创造实质平等的必要政策。国家对于原住民生活方式和空间权利,不应以文化政策的薄弱框架对待,而必须在《原住民族基本法》架构下思考;而文化政策对于文化权的保障,必须在平等原则下辩证。否则,文化政策让“权利文化化”,只是更快速地加大阶级分裂。

补助政策“制造”弱势

“文化权”虽以个人为权利主体、但范围是网络状的,以共享创造权利。原住民的生活方式最能提供文化权的样貌,但政策却舍近求远,一再以单点方式进行补助,虽然维持了社会一定的文化活力,然而政策目标是著眼于公共性还是获利性,却不明确。

以独立书店的补助政策为例,文化部以各种文学推广、阅读活动、翻译补助和“推动实体书店发展补助作业要点”为政策内容,强调书店的“社区微型文化中心”角色,却忽视产业的链结性,也忽视了阅读做为休闲选项,和其他文化商品的竞合关系。以2015年为例,从三十一家受补助书店、总补助金额1,155万元的尺度来看,做为开创人文阅读风气的政策,只不过是杯水车薪的规模。

以中央部会的高度,设计如此条件复杂的补助机制,服务了最多不过数万本书的销售,政策为德不卒,却加速消耗了这些书店的行政成本,并为文化部创造过量的单据核销业务。

台湾文化政策的沉疴颇多,特别是文化政策之于各种文化生产的辅助,其正当性往往来自文化的颓势,让政策以力挽狂澜的姿态介入。实体书店、流行音乐、动漫,以及文化资产保存,总是在最终危机之下才会被注意。创作者、艺术行政、策展人也必须呼天喊地陈述环境之不利,才能得到政策的支援。结果,文化政策竟习惯了以“文化弱势”做为其职权正当性的操作,一方面以稀薄的资源分配给广大的申请者,大家都得捉襟见肘,另一方面得将文化艺术“变成弱势”,公共职权的介入才被体谅和合理化。

文化部的补助业务,包括常态补助和许多新发明,如各种名目的“村落文化发展计划”、“新秀首次创作发表补助”、“促进民间提供适当空间供文化创意事业使用”等,办法样式越来越多,让规划越来越琐碎。不但让文化产出的资源和时间过度切割,也有补助对象错乱之嫌。

近年的文化政策,实质上自我矮化为“福利式的文化救济政策”:以一年多季的经费分配节奏,制造越来越不足、不均、弱势、窘迫的艺文生态循环,有如救灾式的补助,让艺文生态不得安顿,让执行者更益趋命妥协,等于是以政策压缩了文化艺术的自主和自发性。

文化政策应架构“价值网络”

文化政策的责任范围,不在于随机选择“福利对象”,而在于创造机会平等的架构;不在于统计上的补助件数,而在于社群的创造活力;不在于消费的开拓,而在于知识权的分配。

郑部长很清楚:善用政策工具推动“电影票房透明化”,比实质补贴更有意义;同理,出版商对于书籍的配销透明化的需求,可能胜于对书籍统一定价的依赖。因为透明机制下产出的数据分析,更能保护产业的链结效率。郑部长也必然知道,历史现场再现、国家与语文发展法是转型正义的环节,比创造“新官上任”的威名更重要。

不过艺文界最关心的,还是文化治理是“价值取决”还是“资源布施”?行政官员是否愿意为自己所认知的价值,捍卫其职权?文化部各阶层公务员,是否能摆脱对首长唯命是从、官员催逼业主的风格?文化政策是否能突破繁琐的审计作业、是否有魄力改掉“纸本一式十份”的申请标准、不要再有“附上登机证”等不合时宜的要求?是否能驱除审计凌驾实质的“结案积习”?

文化艺术生成的动机和活力,不是也不应该靠著无数补助办法和结案报告来维持。我们需要的并非“发号码牌、拨补助额”的政策,而是“小而有效的文化部”,也就是有职权仅止于规划架构的文化部。

与商业、外交、观光和消费的衔接,更宜委托于中介组织或同侪平台,以有弹性、有驱动力的介面来执行实务──其既能克服官僚体制、摆脱审计规范的束缚,也能保持政府与文化之间的“一臂之距”原则。回归架构性工具、以小博大的杠杆政策,才是维持文化本质的政策,但这也意味著文化部要面对的,将是难度很高的结构角色转型。

文化政策要迎接的挑战,不是展演和文创消费的扩充、不是民意代表质询、不是一百天、四百天或一届执政的民调而已;文化政策必须面对是其建构之“价值体系网络”是否运作有效。成熟的文化政策,必然会更像民间机构或非政府组织,而越来越不像政府,相信熟悉法国文化政策的郑部长,对此趋势也有类似的预期。

因为对郑丽君部长有很多期待,我们希望以一届执政期唤醒文化政策回归主轴。此深切期望同时也指出了文化部“释权”的必要性,政策能“释权”和“赋责”,才能让文化界大器地展现自发本质和自主精神!

(吴介祥,国立彰化师范大学美术系副教授、台湾文化政策研究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