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记者协会宣布,今日已入禀法院就政府禁止网上媒体采访其活动之政策,提出司法复核。图为3月19日行政长官选举论坛。
3月23日,香港记者协会宣布当天已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法院颁令,让持有记协会员证的网媒记者亦能进出特首选举会场采访。摄:陈焯煇/端传媒

香港特首选举即将于3月26日举行,但政府新闻处日前决定拒绝网络媒体于当天进入点票中心的传媒区采访。就此,香港记者协会(简称:记协)于23日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指有关安排妨碍新闻自由,要求法庭撤销民政事务局局长及新闻处处长日前作出的拒绝网媒进入特首选举会场的决定,又要求法院颁布声明,指民政事务局局长全面禁止网媒使用政府新闻信息系统及采访政府新闻发布活动违反《基本法》。

代表记协的资深大律师陈文敏称,特首选举是涉及深远公众利益的事件,当局不应一刀切拒绝所有网上媒体,而应根据个别申请酌情决定。

24日下午,高等法院批准有关司法复核许可,但就拒绝颁布临时强制令,强制政府允许记协的网媒会员在26日特首选举日进入新闻中心参与相关采访活动。

早在3月16日,包括端传媒、众新闻、立场新闻、香港记者协会在内的香港12间新闻工作者工会及网媒向特首梁振英发出联署公开信,强烈要求政府于选举日给予专业网上新闻及其记者采访权。

此外,立法会信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亦去信政府新闻处作出查询。但政府新闻处3月21日回信莫乃光时重申,将会拒绝网媒进入特首选举点票中心传媒区采访。信中指,“现时自称媒体的网站数目众多,性质各异。是否把这些网站都归入‘大众新闻传媒机构’不无争议”,在完成相关研究之前将维持现有安排,因此拒绝网媒采访特首选举。

事实上,申诉专员公署亦曾于去年裁决,指政府禁止网媒参与其采访活动的政策并不合理。但政府新闻处在回复莫乃光的信中提到,虽然处方在整体上接纳申诉专员公署的建议,“亦理解网媒近年发展迅速,日渐普遍”,但还是要在完成相关研究后,才会检讨现有安排。

而在三名特首候选人中,胡国兴及曾俊华先后去信选举事务处,要求准许网媒记者在26日当天采访特首选举;另一名特首候选人林郑月娥亦曾表态称,希望相关部门考虑允许专业的网上媒体采访26日的特首选举。

网媒记者被政府禁止参与、采访其新闻活动的争议早已持续多时。

去年2月新界东立法会补选投票日,政府亦曾禁止多家香港网络媒体、学生媒体及公民记者以记者身份进入新闻中心。去年3月11日,端传媒、香港独立媒体、谜米新闻及立场新闻四间网络媒体发出联署信,要求政府立即开放网媒及公民记者采访权。

去年5月,时任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宣布立法会新采访指引,表示为了追上传媒采访需求,立法会秘书处将在下届(编注:即现届)立法会起不再区分媒体性质,即包括网媒、纸媒或电子传媒,只要是合法注册、主要从事新闻报导业务并有原创报导的团体,均可获发记者通行证。

然而,政府方面则一直未有作出类似的政策调整。过去数年,多间新闻工作者工会、传媒机构、立法会议员等已曾经多次就网媒认证、开放网媒采访权等提出讨论,并曾去信民政事务局、政府新闻处等查询,但当局多次以相关问题正在研究为由,拒绝与团体会面、或就政策进行调整。

声音

也许有人会问,现时一些网媒与政治组织有密切关系,他们的记者会否在记者招待会里捣乱?其实,如果真的发生这种情况,而且是颇为严重的话,主办记招的机构当然可以将搞事者赶离会场,甚至将其机构列入黑名单。但我们没有理由假定个别网媒一定会不守规矩,更没有理由因此剥夺所有网媒的采访权。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峰

有竞争才有进步,网媒被针对,受伤害的不止是他们的工作,最终被破坏的还有公众可得到信息的选择。

法政汇思成员 Billy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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