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劳工运动,对透视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劳工事件,具有很强的启示性。佳士事件所展现的知识份子与劳工之间的关系,和韩国1980年代初的劳工运动,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佳士事件所展现的知识份子与劳工之间的关系,和韩国1980年代初的劳工运动,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图为1980年光州大屠杀,军队捉拿参与反对全斗焕的独裁政权的示威者。
佳士事件所展现的知识份子与劳工之间的关系,和韩国1980年代初的劳工运动,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图为1980年光州大屠杀,军队捉拿参与反对全斗焕的独裁政权的示威者。摄:Francois Lochon/Gamma-Rapho via Getty Images

深圳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佳士)的劳动争议事件,演变为广被关注的政治事件,多名工人和支持者仍被刑拘或批捕,而在事件中扮演重要声援角色的北京大学学生社团“马克思主义学会”,9月下旬一度传出可能无法继续运作的消息。虽然,9月26日该协会获成功注册,但难说未来命运几何,而其他大学的左翼社团也有被整顿或者关闭的危机。

和以前的劳动争议事件比较,佳士事件最大的不同正是左翼学生正式走上历史舞台。这不是说学生不曾参与、或者没有在劳工抗争中扮演过支援的角色(例如2014年广州番禺的清洁工罢工,和东莞裕元鞋厂的大罢工,都曾经见过青年学生的身影),而是从思想意识、组织规模、和斗争形态来看,学生的参与已经出现了新的变化。

1970年的韩国,成衣工人全泰壹自焚,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回响,开启了青年学生关注弱势劳工的人道主义运动。全泰壹广为人知的一句话“我多么希望有一位大学生朋友”,感动了无数的大学生。1980年光州大屠杀后,全斗焕政权采取高压政策,迫使青年学生深入反省政治运动的策略,数以千计的学生走入工厂,在机会成熟时成立或改组工会,韩国劳工运动进入政治化的年代。

假如我们相信历史的发展总有其规律,那么就不难发现,不同国家的特定发展阶段,都会出现类似的社会现象。了解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劳工运动,对透视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劳工事件,具有很强的启示性。佳士事件所展现的知识份子与劳工之间的关系,和韩国1980年代初的劳工运动 (注1),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本文将分析1980年代的韩国工人运动与今天中国的异同,并对中国“学生与工人”左翼联盟的未来发展提出思考。

前奏:韩国教会与中国劳工NGO

中国的劳工NGO在工人运动历史中的角色,与韩国教会有相似之处。

在1970年代,韩国的教会在劳工权益运动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中两个最重要的教会组织,“天主教劳动青年会”和“都市产业宣教会”,都是在国际组织的赞助下成立。它们的主要活动是举办小组活动和工人夜校,推广劳动法规和进行工会组织的培训。很多女工受其启发,在自己的工厂成立工人小组,甚至参与企业工会选举,或者组织独立工会。

这些教会是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关心弱势劳工的处境,为工人提供支援,也为部分学生关心劳工提供了窗口。韩国社会学家具海根在著作《韩国工人:阶级形成的文化与政治》中说,“70年代……涉及劳工问题的学生,他们的主要动机是对因非人条件而遭受苦难的工人给予人道主义的关怀。因此,他们当时的方针与教会领袖没有多大区别。”

到了1980年代,韩国的政治和经济状况都发生了变化。经济上,重工业开始发展,工厂规模和技术含量都增强,为更多的男性和技术工人提供了工作机会;政治上,全斗焕的高压政策令学生走近工厂组织工人,也令很多被列入黑名单而无法进入工厂打工的劳工活跃分子成为连接不同工厂和地区工人的职业活动家。

1970年代的韩国劳工运动,表现为教会和少数学生支援下的人道主义运动,学生主要是外部支持者,按今天的话说,他们是支持“血汗工厂”的劳工。1980年代,工人的处境有所改善,工人的构成也有所不同,诉求不仅仅是改善劳动条件,也包括工会组织权等政治权利,不少大学生进入工厂工作,以工人的身份组织其他工人,也就是成为了“学生工人”。在学生工人和工人职业活动家的互动下,1980年代政治化的民主劳工运动成型,与1970年代的人道主义运动相比,出现了性质上的变化。在这样的条件下,教会没有跟上步伐,劳工领袖开始对教会在劳工斗争方面主张采取的温和方法感到失望,教会对劳工运动的影响减弱(见注1)。

比起韩国的教会,劳工NGO在中国大陆还受到另外的限制,那就是法律和政治地位上的限制。

中国的劳工NGO在工人运动历史中的角色,与韩国教会有相似之处。劳工NGO曾经扮演了类似教会的人道主义角色。例如1993年发生在深圳的致丽大火,87位香港女工死亡,基督教工业委员会等多个以香港为基地的劳工团体,成功协助工人向跨国企业追讨了赔偿。劳工NGO在中国大陆的成立最早可追索到大火之后的1995年,但是大部分都是成立在2000年之后,当时中国农民工的处境引起国际的关注,海外基金会开始大量资助农民工项目。这些NGO的工作在早期有共同特征,大部分都集中在探访工伤工人,或者参与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在企业的许可下,进行工人法律和职安知识的培训)上。

这类海外基金会在性质上,多是非政治化的,以帮助社会的弱势群体为目的,它们支持下的劳工项目也和1970年代韩国的教会类似,以劳动法的普及宣传、协助个别工人依法维权、成立工人自助小组、和举办有助提高团结意识的文娱活动为主。在2010年之后,随着工人集体行动的增加和诉求的激进化(例如要求民主改组工会),部分劳工NGO的支持者,提出要推动“运动型的劳工NGO”,有别于“劳工权利型”和“社会服务型”的劳工NGO。在这种气氛的鼓舞下,2012年起多个劳工NGO和劳权律师高调介入多起工人集体抗争事件。

但是这种景像昙花一现,2015年12月,多个劳工NGO的工作人员被突然拘捕,其中5人被刑事检控,他们多是“运动型NGO”的中坚。在打压事件之后,这类NGO多已关闭或者低调运作。

在2010年之后,随着工人集体行动的增加和诉求的激进化,部分劳工NGO的支持者,提出要推动“运动型的劳工NGO”。但是这种景像昙花一现,2015年12月,多个劳工NGO的工作人员被突然拘捕。在打压事件之后,这类NGO多已关闭或者低调运作。
在2010年之后,随着工人集体行动的增加和诉求的激进化,部分劳工NGO的支持者,提出要推动“运动型的劳工NGO”。但是这种景像昙花一现,2015年12月,多个劳工NGO的工作人员被突然拘捕。在打压事件之后,这类NGO多已关闭或者低调运作。摄:Qilai Shen/In Pictures Ltd./Corbis via Getty Images

比起韩国的教会,劳工NGO在中国大陆还受到另外的限制,那就是法律和政治地位上的限制。在2012年之前,大部分劳工NGO都无法注册成“社会团体”,只能注册为“商业机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下运作。近几年,注册的政策空间放开了,部分服务劳工的NGO能成功注册为公益团体,但是2017年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组织(INGO)境内活动管理法》又带来了新的限制——透过控制资助来源,限制劳工NGO的活动空间。在法规之下,草根团体只能申请中国境内注册的境外基金会和机构的资助,否则必须以“专案”的形式,事先得到政府的批准,才能接受境外人士或者机构的资助。这无疑对珠三角地区很多在历史上与香港慈善团体关系密切的劳工NGO,带来很大的打击和限制。很多NGO只能转为申请官方或者国内基金会的资助,转为服务流动儿童和推动社区建设。

打压策略与中国党政的威权韧性

中国党政积累了丰富的劳工调处经验,执政者具备很强的社会回应能力(所谓的威权韧性)。表现在佳士事件上,是对学生和左派相对的柔性,却将没有重要角色和弱势的劳工NGO当为代罪羔羊。

韩国军政府和资方打压工人和学生的策略,也和今天的中国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例如开除积极分子,将其列入黑名单,转移视线,将反对力量他者化等等。在韩国,1970年代后期和80年代初期的基层工会化运动中,大批的工人积极分子被开除和列入黑名单。截至1983年,数千名积极参加民主工运的工人被解雇(注1)。他们无法回到工厂,只能活跃于社区之中,成为职业活动家,连结不同行业和区域的工人,以及不同的劳工组织。

回到佳士事件,无独有偶,佳士公司先是开除多名不断投诉资方违法和筹备组织工会的工人,网路资料显示,佳士人事部门职员在坪山区劳动部门建立的、该区企业人力资源经理的群组上,呼吁其他企业“慎重录用”具名的劳工活跃分子,并建议建立维权员工的黑名单。笔者在广州汽配工厂的调研中也发现,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工会领袖,因为害怕被列入黑名单,而不敢采取公开的抗议。总的来说,目前的中国,虽未及1980年代初的韩国严重,但也出现了开除积极分子和将活跃份子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1970和1980年代的韩国是冷战的前沿,“共产党”是主流社会的禁忌,因此资方会向抗争者的父母宣称他们的儿女受共产党利用,或者变成共党分子,达到透过父母向参与罢工的年轻男女施压的效果。很多工运分子都表示,他们最难受的是父母的反应。在佳士事件上,这些手法都同样被使用。首先,透过父母施加压力,企图由父母带声援工人的学生回家,以平息事件。其次,也是最重要的是,制造“外部势力”的借口,在学生和工人身上挑剔“外部势力”的破绽,或将责任推给周边的劳工NGO。将责任推向并不存在的“共产党”或“外部势力”,成为了转嫁危机和内部社会矛盾的手法。

不过,中国在理论上仍然是一个高举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2018年更是马克思诞生两百周年,官方刚刚推动了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高潮,其统治策略也和韩国的军事独裁政权有所不同。中国党政积累了丰富的劳工调处经验,执政者具备很强的社会回应能力(所谓的威权韧性)。表现在佳士事件上,是对学生和左派相对的柔性,却将没有重要角色和弱势的劳工NGO当为代罪羔羊。例如政府动员老师和家长,劝告学生离开深圳回家或者回校无效之后,才再采取强制行动拘捕学生;而新华社的报告完全不谈毛左学生的角色,也是为了避免进一步地激化学生。

思想根源:马克思主义的影响

过去几年,传统上被视为缺乏阶级意识的农民工在南方的外资厂展开了一波又一波的抗争,全球公民社会密切接触的劳工NGO则在法律维权方面发挥务实作用,这些新现象都启发了青年学生们的行动。

1980年代的韩国和今天的中国,马克思主义都成为了左翼学生重要的思想武装。在韩国,1980年光州民主运动被镇压和1981年全斗焕的军事政变,为民主运动和劳工运动都带来了重大的冲击,迫使知识份子深刻地思考国家和社会的未来,并急剧调整策略,有意识地和工人阶级的斗争相结合,推动工人运动的政治化。这时候马克思主义得到了迅速的传播,具海根的书记载,“很多学生、知识份子和政治活动家受到马克思主义、依附论观点或人民解放神学的强烈影响,接受了通过集体行动实行激进杜会改造的思想”。

当时要找左翼书籍很困难,但是学生在课外花很多时间阅读被禁止的马克思主义文献,并开始对社会不平等的原因展开辩论。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学生工人李仙株忆述,她们当时要学习日语来阅读左翼书籍。透过这些书籍和与同学们的激烈辩论,决定到工厂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在中国,从学生和声援团的文宣和组织背景看,绝大部分都是从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这一脉络理解马克思主义,此外也有少数的托派和民主左翼人士支持和声援抗争。而在北京的高等院校,马克思主义学会和三农(农民,农村和农业)社团已经存在了很长的时间。作为首都,北京的优势是思想活跃,高校集中。部分学生社团选择关注国企的下岗工人,部分则关注农村的发展和城市建筑工人的处境。

过去几年,传统上被视为缺乏阶级意识的农民工在南方的外资厂展开了一波又一波的抗争,全球公民社会密切接触的劳工NGO则在法律维权方面发挥务实作用,这些新现象都启发了青年学生们的行动。

在目前政治状况下的中国,全总对基层工会有更精致的控制,要成立相对自主的工会,难上加难;要成立全总之外的“独立工会”,更加不可能。图为佳士工运团队的成员合照。
在目前政治状况下的中国,全总对基层工会有更精致的控制,要成立相对自主的工会,难上加难;要成立全总之外的“独立工会”,更加不可能。图为佳士工运团队的成员合照。图:岳昕Twitter

左翼劳工运动的前景

在中国,佳士事件之后,大学校园的左翼社团能否和过去一样合法和公开地活动,目前还不清楚,但是不管如何,相信官方和校方都会加强监督和控制学生团体,以及加强介入劳工政治。

虽然以上举出了中国工运与韩国工运的种种类同之处,但并不代表今天中国的劳工和学生运动已经到达了韩国1980年代初的状况,或者说,中国未来的发展轨迹,并不必然是按韩国的路径走。

首先,中国支援劳工和同情左翼的力量还很薄弱,和韩国相比,佳士事件中并没有出现数量众多的律师、牧师、记者、教授等。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毛路线在中国存在很大的争议,不少知识分子对毛派主导的工潮有疑虑。虽然越来越多的青年加入理论和实践的争辩中,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毛左运动还没有和自由派的“宪政”民主运动结合的迹象。这和1980年代初的韩国在民主运动被镇压之后,大批的青年学生受马克思主义的启发向左转,与工人阶级结盟寻找政治变革的力量,是有所不同的。左翼想像或许应该思考:要与以自由派占主流的“公民社会”和其他社会运动建立怎样的关系?是要在体制内推动改革,还是有其他的社会变革路线?

其次,两国政权对工会组织的控制程度不同。民主化之前的韩国,和中国一样,都是采取单一工会制,且只有一个总工会,在中国是党领导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在韩国是军政府控制的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劳总 Federation of KoreanTrade Unions)。法律制度上的不同,令1970和1980年代的韩国得以产生在职场成立独立工会的可能性,但在目前政治状况下的中国,全总对基层工会有更精致的控制(注2),要成立相对自主的工会,难上加难;要成立全总之外的“独立工会”,更加不可能。

佳士事件是进一步鼓励还是阻吓了青年学生“到工厂去”的浪潮,还需要观察。

最后,佳士事件仅仅是一个起点,学生在工人组织手法和策略上,外界知道的很少,也难以估计其前景。在韩国,在1980年代初全斗焕政权严厉的政冶镇压下,到工厂进行“劳动实践”成为了学生运动的主要策略,到80年代中期,学生出身的工人已经超过3000名(注1)。在此基础上,出现了工人运动的两条路线之争,第一路线是“小组运动”,透过建立工厂内的工人小组,培育有进步意识的工人领袖,巩固群众基础;第二路线是建立以地区为基础的跨厂工人组织,进行否定现体制的政治斗争。两条路线存在争议,但是也互相配合,为1987年的政治动员创造了条件。

在中国,佳士事件之后,大学校园的左翼社团能否和过去一样合法和公开地活动,目前还不清楚,但是不管如何,相信官方和校方都会加强监督和控制学生团体,以及加强介入劳工政治。进步的学生到工厂打工,这在中国也已经不是新鲜的事情,但是其规模和组织能力,还未能和1980年代的韩国相比。佳士事件是进一步鼓励还是阻吓了青年学生“到工厂去”的浪潮,还需要观察。

(陈敬慈,香港城市大学社会及行为科学系副教授)

注 1: 社会学家具海根2004年的著作《韩国工人:阶级形成的文化与政治》(梁光严、张静翻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为韩国1970和1980年代的劳工运动提供了精辟的分析。此处参见书中第五章<工人-学生>。

注2:笔者和邱毓斌博士比较1980年代的台湾和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劳工NGO时,有相同的发现。在民主化之前的台湾,新成立的企业工会需要向劳动部门注册,但并不需要事先得到上级工会(中华民国总工会)的许可,所以知识分子和劳工NGO协助工人成立独立工会是可能的;但在中国并不可能。见Chan, C.K.C. & Chiu, Y.B. (2015). Labour NGOs under State Corporatism: A Comparative Study on Taiwan in the 1980s and Contemporary China. Chinese Labor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Anita Chan (ed.). (pp. 239 - 278).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