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深入剖析“主教任命”的问题,在笔者看来并未中靶心。」

2017年4月9日,在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附近的地下教会,信徒在复活节圣周的棕榈周日弥撒节上祈祷。
2017年4月9日,在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附近的地下教会,信徒在复活节圣周的棕榈周日弥撒节上祈祷。摄: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台湾大选前,《端传媒》发表了一篇深度分析文章《北京要打教廷牌?台湾大选与两岸关系的“梵蒂冈因素”》。文章以国际关系为主轴,分析中国、台湾和梵蒂冈的博弈。作者郑杰忆访问了一些重要教会人物和学者,而且也颇熟悉相关历史。

然而讨论2018年中梵签订的《中梵关于主教任命的临时协议》,若无深入剖析“主教任命”的问题,在笔者看来并未中靶心。中梵博弈的核心问题,就是主教任命问题。只谈国家博弈,却不去碰圣统制的宗教与信仰意义,讨论或会失焦。

中共主导下的非正常教会体制

“官方教会”和“地下教会”的分裂,根源就在中共建立“非正常体制”。

一篇2003年刊登在天主教香港教区官方刊物《公教报》、题为《大陆非正常教会体制与香港天主教的桥梁角色》的文章(作者为“居港的中国教会观察员、包榕”),曾提纲挈领地点出中国大陆天主教会的核心问题,并预视了当今梵方以及在港以汤汉枢机为首的“桥梁派”(即一些希望连结普世教会和中国大陆教会的在港天主教人士)所采取的对中路线。

作者直指中国天主教会问题的核心,就是“独立自办”(以及衍生出来的“自选自圣”)。1949年中共建政,实施新的宗教政策。天主教会在中共眼中,属于西方帝国主义产物,且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因此必须整肃。而当时采取的政策,就是断绝国内天主教会与梵蒂冈的关系。

1957年,在中共的指导下,中国天主教友爱国会(即后来的天主教爱国会)成立。在字面上,爱国会是神职人员与平信徒所组成的组织,但正如包榕所言,“实质是在政府的支配下对教会监管的非教会性质团体……非由主教委任的教会内咨询机构”。其后中共也成立了最高权力的全国天主教代表大会,以及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和教务委员会(后并入爱国会)。这些组织架构,就是所谓的“非正常体制”,即“官方教会”。

“主教任命”,则是在爱国会的领导下,由神职人员和教友“民选”出人选,再经相关党政机关批准。

回到其他国家的、普世教会的“正常体制”上,“主教任命”则是由教宗任命主教管辖教区,继而主教组成主教团,再商议教务。“独立自办”的“非正常体制”与普世教会的“正常体制”,是不相容的。1957年爱国会成立后,一些中国的神职人员和教友坚决效忠罗马,拒绝服从“非正常体制”,因而产生“地下教会”。

到了“文化大革命”,中共狂热左倾,要铲除所有宗教,“官方教会”和“地下教会”均无法幸免。及至80年代改革开放,政府再度容许“非正常体制”的“官方教会”出现,而拒绝加入官方教会的教徒则再度组成“地下教会”。

由此可见,“官方教会”和“地下教会”的分裂,根源就在中共建立“非正常体制”。

2018年8月12日,中国河南省新村的一个教堂中挂上教宗的海报。

2018年8月12日,中国河南省新村的一个教堂中挂上教宗的海报。摄:Greg Baker/AFP via Getty Images

“桥梁派”的对中策略:循序渐进化“非正常”为“正常”

推动忠于“正常体制”的神职人员走进“非正常体制”?

认清了问题的本质后,接下来需要理解相关教会人士如何应对中共政府的措施。

中共的威权体制似乎非常稳定的情况下,教会处于分裂状态(“官方”与“地下”分裂,又与普世教会分裂),该当如何解决?包榕指出,自80年代起,“桥梁派”的对策,就是“将虽在非正常体制内,但又和爱国会以及‘地下教会’均保持距离的、所谓‘第三种力量’(虽然其代表人物也有挂爱国会的头衔),视作推动大陆‘地上教会’与普世教会共融的一个切入点”。

笔者将此路线大胆归结为:循序渐进,逐步壮大“非正常体制”内倾向“正常”的神职人员和教友,继而慢慢化“非正常”为“正常”。

当时“桥梁派”的主要人物包括胡振中枢机,汤汉神父和陈日君神父,以及圣神研究中心等等。(陈枢机后来脱离了“桥梁派”路线。)实际的措施,则包括在官方认可的修院内任教,输入正统的教材和书籍,提供资金援助,以及组织教友团体等等。

这一路线相信:当“政府的人”就是我们的“自己人”,或变成了“自己人”时,则能够带来“质变”。

当今梵蒂冈的进路,以至中梵签订的《临时协议》,其实都是采取“桥梁派”“化不正常为正常”的路线。具体可从以下三点展开:

首先,当梵蒂冈宣布签订《协议》时,同时宣布宽免八名非法主教(其中一名已离世)。这八人都是在未经教宗任命下“自选自圣”为主教的,其中汕头教区黄炳章等更曾被“绝罚”(即逐出教会,是天主教中最重的惩罚)。宽免后,教宗方济各和教廷国务卿帕罗林枢机(Pietro Parolin)均强调,由那时起,所有中国的主教都与圣座“共融”,再无非法主教。

一些支持协议的人认为这值得庆贺:不单只是在“非正常体制”内壮大“第三力量”,而是把“政府的人”都化为“自己人”。亦因此,在“一会一团”(爱国会和主教团)内,全部都是“自己人”了。

协议最重要的内容,当然是主教任命。正如上述,这是中梵的核心议题。由于协议是秘密的,因此只能从靠接近梵蒂冈的消息人士发布的消息和传媒报导去估计。简而言之,新协议后的主教任命,大概是由地方教会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民选”出主教候选人,再上报北京审核。北京继而以外交渠道通知教廷,并容许教廷调查。

此流程的其中一个关键,就是最后的任命权是否在教宗手中。教宗方济各在协议签订后接受传媒访问,表明自己就是“最终的决定者”。这其实也是“桥梁派”思路的产物:把原本中共“自选自圣”程序,加上一个“教宗批准”,来把人家的制度,变成自己的制度。

2019年6月,教廷发表了一份名为《圣座关于中国神职人员民事登记的牧灵指导》的文件。文件的重心,在于“地下”的神职人员,可否“走上地上”,登记加入“非正常体制”:

“如果一位主教或司铎决定进行民事登记,但登记的声明文本似乎不尊重天主教信仰时,他在签字时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他这样做,没有缺少对天主教教义 原则所应有的忠诚。如果无法以书面形式作出这一说明,申请人也可以只在口头上表达,如果可能的话在一位证人的见证下表达。总之,建议申请人随后向自己的教区教长书面证明其登记的意向…… 同时,圣座理解并尊重那些在良心上决定不能在现有条件下登记的人的选择。圣座与他们同在;求上主帮助他们保持与手足兄弟们在信仰内的共融,包括在他们每个人将要面临的考验前也要这样做。”

此指引可谓前所未有。它等于确认了一点:假若想加入“非正常体制”,是可以的,是教义上容许的。只需要表明忠诚,找人来见证,就可以加入。

这一指引明显是拆除关卡,要进一步推动忠于“正常体制”的神职人员走进“非正常体制”。

2019年6月12日,教宗方济各在梵蒂冈圣彼得广场举行每周讲话后,一名信徒挥舞著中国的国旗。

2019年6月12日,教宗方济各在梵蒂冈圣彼得广场举行每周讲话后,一名信徒挥舞著中国的国旗。摄:Filippo Monteforte/AFP via Getty Images

《协议》有何成效?

那么教宗的最终的任命权究竟是实质的,还是虚名?

“桥梁派”的对策真的成功吗?我们来看看《临时协议》的效果。

首先是宽免非法主教。郑杰忆访问了长期来往中港的神父甘浩望。甘表示:

“当所有的主教都和教宗共融、通通都是合法的,爱国会再也无法用非法主教来挑拨、分裂教会。已经70年了,地上和地下团体还要继续分谁是纯洁的教徒?谁不是?这样天主教在中国如何发展?”他认为这是教廷“釜底抽薪的高招”。

地上和地下之所以分裂,核心不是有人斗“纯洁”,而是体制上根本就不能共融。甘浩望也无法讲出:为何“不分裂”就一定是要所有人走进“非正常体制”,而非所有人走到“地下”,甚至推动瓦解“非正常体制”?

就以汕头为例。教宗宽免被绝罚的黄炳章(广东省爱国会主席),并要求当时的正权主教庄建坚让位退休。此举不但未有令修和开展,反令汕头教区的分裂更加严重。尽管中方和梵方都尝试营造黄庄二人友好的画面(例如发布两人的合照),但终究无法掩盖事实。2019年1月黄主持庄的“荣休弥撒”,庄却无出席。熟悉汕头教区的人士都知道,当地教会继续分为两派,泾渭分明:一派跟黄,另一派跟庄。

当教宗宽免非法主教时,信函明确指出,七人当以“有形可见”的言行与圣座保持共融,并引用《圣经》写道:“凯撒的,就应归还凯撒;天主的,就应归还天主”。意思很明显:当主教者应该辞去政府职务。然而黄继续当人大代表,理论上就是党国的立法者,违反教宗要求——“政府的人”并无化为“自己人”。

主教任命又如何?在协议签订数个月后,48名主教在南京举办“纪念中国天主教自选自圣主教60周年座谈会”,与会者包括统战部副部长王作安。其间,被宽免的主教马英林表示,未来任命的主教必须“政治上靠得住”。到了今年11月,爱国会主席房兴耀主教再表示:“爱国应高于爱教,国法大于教规”。显然中方以及“非正常体制”内的主要教会人士,均坚持要高举“非正常”路线。那么教宗的最终的任命权究竟是实质的,还是虚名,就不难预测。

2019年8月,集宁教区主教姚顺以及汉中教区助理主教胥红伟,分别获“祝圣”。梵方高调宣布有关祝圣,一些支持协议的人士例如张彦(Ian Johnson)也认为这是中方愿意妥协的结果。然而不能忽略的是,二人都是在《协议》签订前获教廷任命的。换言之,至今并无任何一人是按照《协议》来获任命为主教,而协议为期两年,现在已经过了一年有多。

6月发布的《牧灵指导》,也是配合协议的文件。我们可以思考文件可能造成的影响:本来一些神职人员和教友一直拒绝加入官方“非正常体制”,但现在教廷开绿灯。一些真的坚持到底的、深信“非正常体制”不符合教义的人,现在却要面临全新的压力:政府以及一些早就“上了地上”的人,现在可以大声说:“教廷都说可以登记了,你怎么还不登记?”事实上,这份《牧灵指导》明显逾越了界线,以致下款只是写著“自梵蒂冈”,而未有指明发布的部门。明显是无人愿意承担后果。

是“化不正常为正常”,还是“视不正常为正常”?

究竟这些对策是否反而是在把中共主导下的“非正常体制”合法化了?

行文至此,本人必须提出核心质疑:究竟当今教廷主事官员以及“桥梁派”所执行的对策,是“化不正常为正常”,抑或是“视不正常为正常”、“视假为真”?换言之:究竟这些对策是否反而是在把中共主导下的“非正常体制”合法化了?

可能“视不正常为正常”的,有三群“视者”:教廷官员和“桥梁派”、中国国内神职人员,以及中国国内教友。教廷官员和“桥梁派”其实不太可能视“非正常体制”为“正常”,他们其实分为两派:自信能以博弈“玩赢”中共的人,以及真心(或天真)相信策略终究会有一天成功的人。

但更重要的,乃在地的人:真正被协议和博弈影响的中国神职人员和教友。这一部分,往往是一些中梵论者经常忽略的。

教廷的人要博弈,因此刻意发出模糊信息,然后要求(或期望)中国的神职人员和教友自行对应。协议是秘密的,中方官员可以自行演绎,地方的神职人员和教友也只好自行应对。他们要求教廷澄清,却永远得不到答案。六月的《牧灵指导》又是这种手段:说可以登记了,但不登记也无问题。那么,对于一直在“地下”的神职人员而言,究竟是登记还是不登记?教廷似乎在暗示:“你们自己决定吧”。

2017年11月30日,教宗方济各抵达仰光的圣玛丽大教堂。

2017年11月30日,教宗方济各抵达仰光的圣玛丽大教堂。摄: Vincenzo Pinto/AFP via Getty Images

对于一些好权的神职人员,这当然无甚么大问题,反而可以名正言顺在“非正常体制”中寻求步步高升,藉教廷的名义宣布“非正常体制”为“正常”。然而对于以当善牧为目标的神职人员,这是极大的折磨:我该当如何自处?如何决定方才符合教义的要求?我该当如何牧养我的羊群?教宗是基督在世的代表,但他也模棱两可,我又可以怎样?究竟“非正常体制”是否真的“正常”?

教友也更难自处。一批牧者说“非正常体制”是“正常”的,另一批坚持说是“不正常”的,还有一批根本也说不清究竟是“正常”还是“不正常”的。无所适从之下,又怎可能善度信仰生活?信仰不是身外物可有可无,而是不少人生命所立足的基石。

中梵的核心议题是主教任命,而主教任命所影响的是教会的信仰、和教友的信仰生活。不认清这点,任何有关中梵的评论都必然流于国际关系博弈论,而无法紧接实际状况,因而出现盲点、漏洞,和偏差。

教廷不单只是主权国家,也是普世教会的中心;教宗不只是一国之元首,更是全球超过十亿教徒的道德领袖。郑的文章如果只聚焦于国际关系,以大国博弈的面向分析中梵和台梵关系,则忽略了教廷和各地教友之间的道德和信仰联系。

如果要讨论协议内容,则无理由不去深入探讨主教任命问题;如果只是要讨论台梵关系,则理应只讨论“中梵签订了协议”这个事实如何影响台湾的外交关系,而不是讨论协议内容:毕竟台湾问题根本就不在协议中。

其实台梵会否断交、中梵会否建交,在方济各上任后已经不是当前要务。中梵双方明显同意先把外交关系放置一旁,继而去集中处理主教任命问题。这点不会因大选的结果而突然改变。

如果只是要讨论台梵关系,则理应只讨论“中梵签订了协议”这个事实如何影响台湾的外交关系,而不是讨论协议内容:毕竟台湾问题根本就不在协议中。其实台梵会否断交、中梵会否建交,在方济各上任后已经不是当前要务。

光依靠某些教会人士和学者去访谈,或难有合理整全的分析,或需阅读更多重要文件,并紧追大陆教会的实际情况。(比如文章中写到,帕罗林2009年时担任教廷国务院秘书,中梵协议几近达成,却被突然派到委内瑞拉。而笔者了解到的是,陈日君枢机曾多次指出,帕被调任乃是因为时任教宗本笃十六世无法接纳其所推动的协议,因而将其调走。)

篇幅所限,本文未有详论爱国会的发展、地下主教的承认问题,以及教区划分等议题。尽管如此,本人希望上述分析,能令看官理解中梵问题不能单以国际博弈去理解,而且《协议》也是千疮百孔的。

(野声,中梵观察者)

【编注】:除了本文提到的报导之外,记者郑忆杰帮《端传媒》撰写过多篇重要稿件,包括《爱国与爱教:梵蒂冈与北京的博弈走向何方》《解析主教任命协议:“地上”、“地下”教会合一,梵蒂冈的中国梦》等。不同背景的作者观点或有差异,敬请读者比照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