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已經正式生效,並且在今年傳統的七一遊行當中已經依據國安法抓捕了幾名“嫌疑人”。因國安法管轄的範圍之寬泛,法律的條文之模糊,刑責之嚴厲,已不可避免地對香港尚算獨立的司法立法行政機構產生了嚴重影響,對香港人本來享有的高度言論自由,新聞和出版自由,結社和遊行示威的自由造成本質性的破壞。因此,香港仍然是那個香港,但香港也許再也不會是我們曾經熟悉的那個香港。


當差人在街口抄牌或要求路人出示行街紙的時候,香港人是否還有可以不經思考就脫口而出一句:“差人大曬?” 因為國安法有可能將此一句定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即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或許國安法的本質並不會在乎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但由於國安法並沒有詳細寫明什麼才叫“阻差辦公”,香港人再想抱怨幾句時,是否還敢這麼隨意呢?


那些帶有港味的電影電視劇,是否還能這麼隨意地拍攝並播出呢?那些香港電台和有線常播的探討時政的節目是否還會如此辛辣呢?時常會關注國內人權情形,報導並紀念香港暨國內民主和維權運動的鏗鏘集是否還能繼續播出呢?火藥四射的城市論壇是否還能邀請不同立場的嘉賓來參加並激辯呢?因為國安法也有規定以下情形均可能違反該法,“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暨“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編劇和編審再寫香港電影裏常常出現的警方高層貪污成為黑警或政府高官貪污的橋段時,會不會猶疑此種行為是否會引發居民對香港政府仇恨呢?嘉賓在城市論壇想慷慨激昂地批評某一項內地或香港的政策時,會不會害怕此行為涉嫌對中央或香港的政策進行阻撓呢?


那些名震香港地香江才子們,是否還能暢所欲言呢?博曉中西文化的才子陶傑,是否還能引經據典對中共政權嬉笑怒罵呢?操著一口“毫不正確”廣東話的倪匡,是否還能講述自己年輕時候的故事,大膽撻伐獨裁政權呢?沾叔在天之靈,會不會嘆息一聲繼續唱起那句“故園路,怎麼盡是不歸路”呢?


以“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為己任的支聯會是否會因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而被取締呢?持續近三十年的維園點點燭光是否還有再亮起的一天呢?自九七開始傳統的七一遊行會不會再也無人問津無人參與呢?


住在隔離的阿花是否會趁此機會遠走異國他鄉呢?一向有志闖蕩四方的親友是否會拿著bno去英國博一博呢?是否會如當時的97前一樣,不少同窗密友會一個接一個地離開,獨留斷腸人在維港迎風垂淚呢?國安法後出世的小朋友是否會成為親熱地喊著“阿中哥哥”的小粉紅呢?


也許,香港人曾經耳熟能詳並以為理所當然的東西,都只會存於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