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是硬道理”。

中共在经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毛泽东时代之后,为了挽救共产党自家的烂摊子,结束内部的路线纷争,邓小平和稀泥一般提出所谓的“发展是硬道理”,事实上无非是以共产党自身的利益出发,而共产党之争三十年已经中国人造成的绝大损害,不谈论不追究,故意搪塞过去。

这样的后果是,中共曾经主张的方针与指导思想在破产后没有进行清算,中共的执政党资格也没有被质询,不承认执政合法性丧失殆尽的事实,逃避历史责任,进而提出狗屁不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赖一般继续赖在台上。


2.农民土地制度和国有企业制度

所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本质是,分予农民自耕地充作社会保险,而国有制企业的本质是培养中共附庸阶级。此二者统统是以低能的生产力为代价,来换取共产党统治的人口基础,这些附庸阶级越是庞大,中共的统治越是稳定。而中共低能而慵懒的官僚,无能构建能够施放生产力与促进公平的市场与福利保障相配配合社会模式。


3.放任民营经济剥削

中共所谓的“改革开放”,厚颜无耻地放任资本主义残酷剥削中国的劳工与消费者,其后特权阶级再继续收割资本家,形成金字塔式的地位结构。中共通过把“脏活”、“累活”甩给民营经济,令资本主义作为剥削中国人的手套,同时还转嫁中国人的视线,挑拨阶级矛盾,坐享其成。


4.毫无掩饰的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的本质是将中国人分为三六九等,农民天然卑贱于城市户口,中共统治的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一概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最终造成“内部殖民”的历史特征。中共宣称自己的资本积累从未通过战争和殖民,但事实是中共通过强权来掠夺占中国绝大多数的农民,并且将掠夺来的财富堆积在较小数的城市地区以藉中共及附庸阶级享受。


5.人民调解制度。

中共的人民调解制度,来源于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概念,在中共延安为了处置当地农民间的纷争,该调解制度的本质是和稀泥,而力图维护统治者的统治安慰,这也就是中共非常看重“稳定”的一个表现,这套调解制度其实践上的结果经常是弱势方受到不公平对待,而猖恶方没有受到制裁,唯一维护的是中共的统治秩序。没有任何的程序正义可言。在中国的民事生活中,遍布这种强盗裁判。


6.不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

中国的民事行为中,民事个人具备无限的责任,而中共有意不建立个人破产保住制度,其用意是维护中共放任下的资本主义的剥削,动机来源于中共恰恰是所谓“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最终受益者,是真正的剥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