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下野十鶴子



自由是什麼?最簡單的解釋是:自由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如果自由真的這麼簡單,那麼討論自由就變成了荒謬——所有人都可以在思維中實現無所不得的自由,但是到了現實之中,這種自由可能就是一無所得的自由,因為這種絕對個體的自由就是弱肉強食,在撕咬中變成了主奴的支配-服從關係——女性的自由不就是這樣的嗎?

所以,挖出那些自由言辭背後的面目尤為重要,這種自由到底是開放還是氾濫?是保護還是限制?是自律還是自慰?在自由和反抗形成了時代精神的兩方面之後,這卻變成了另一種不可調解的矛盾:不自由,所以反抗,但是反抗之後的「自由」卻是無底洞。同理,性別平等所造成的是否是走向性別解放的通途?這種平等是調和,還是真的落實至受壓迫者?抑或說,性(sex)的領域以及對於女性既保護又限制的措施,到底是不是像紙面的自由一樣不堪一擊?這都是貫穿本文的矛盾。

一、解放就是保守

當凱瑟琳·麥金農(Catharine Alice MacKinnon)說道:勞動之於馬克思主義,就像性態(sexuality)之於女權主義的時候,這是否是將勞動擴大化?與其說這種解釋擴大,不如說,不管如何談論性,它的癥結仍在於勞動,卻不止於勞動:誰在勞動?誰為誰勞動?誰擁有勞動成果?這裡引出的便是一強一弱的兩種意識,即主人和奴隸的關係,它們是對抗的,也是以不平等的「互惠」關係維持著。

這種關係的母題依舊是主奴辯證法,也是勞動——在精神分析中則演繹為陽性(男性)和陰性(女性)性化和性差,這裡面最重要的就是女性的偽裝和迎合——她們是男性的主體性所居,卻是另一種主體性的來源——死亡驅力。奴隸是後發者,在不對等的「互惠關係」中,奴隸始終要聽從主人號令——甚至主人自己也會被話語牽著鼻子走。這裡的自由就是深淵,奴隸在勞動中發現了自由,卻也是死亡——要麼面臨真實的肉身毀滅,要麼反抗,面臨「第二次死亡」

但是,主奴關係只是對於自我精神形成的演繹,在現實中是看不到如此純碎的支配-服從關係的。然而這教會了我們一點:首先,不是處於無管束狀態就是自由;其次,受規管的情況也不等於不自由,不自由-反抗的這一邏輯並不承諾未來的自由。而且,如果反抗就是放棄所有,我們便會面臨無規則暴政——要求這種一無所有的「自由」,那就會被更龐大而無形的律法控制,實際上什麼都沒有放棄。有些人以去性壓抑為理由而發起「撐性」(pro sex)運動,然而,「撐性」的性到底是什麼?如果你不相信監獄裡的犯人是自由的,那麼戀物癖、性虐這種性行為也並不能代表自由:當一個人為了這種去壓抑而說「我要強姦」,「我要偷情」的時候,這種「無限性交」恰好是性保守的補充,正如單偶制有利於男性出軌,實現公妻制。況且性並不是壓抑太久,而是本來就沒有什麼壓抑,反而以其他方式不斷地被重複「表現」。我們可能會從性解放中得到另一種性保守——如薩德侯爵般的倒錯,他看似是背叛道德者,實則他只是誠實地展現道德陰暗面,表面的禁慾和單偶制本身就是依靠地下的淫穢來維持的,那些衛道士誰真的相信這些神聖的性道德?

所以,這種奇特「自由」並不是逃逸,而是像銜尾蛇一樣,繞了一個圈子再回到主奴(依舊是支配-服從關係)的古老母題。這不僅有著凝視者,還有更大的凝視者,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福利姬會被小圈子當做神靈一樣供奉(扮演boys club的菲勒斯),而她們還為了生意而要扮演愛國者(崇拜更大的菲勒斯)。同樣的還有性的新自由主義,如某些著名的會計所就經常上演各種上下屬在公司裡面偷情的橋段,總是有個更大的“人”來使得性解放變成違背道德的道德。我們可以繼續拓展這一悖論:性解放就是性保守,甚至就是性緋聞,性(不管是性交還是性感)就是依靠騷擾和獵奇維持的:難道在這種性解放之前,緋聞和各種兩性流言不存在嗎?難道有脫離騷擾的性嗎?薩德式的性和當代的網絡福利姬,也是一種偷窺和暴露的雙向關係,而這就是父權制的新瓶舊酒。當然,這種性解放是一種暴政,卻不代表要回到一套完整無缺的律法,實際上違法就在回到法律本身——越完美越匱乏,越神聖越淫穢,在律法的顯性強制——法律那裡,我們更能看清楚為什麼法是淫穢的

二、律法就是違法

1.    越平等,越不平等

凱瑟琳·麥金農提出女權主義的法學,但不是走向自由主義的法理學,反而她指出了對合法性的批判:法律是正確的,就因為它是法律。這種話語環路同樣能引申出保守透頂的另一說辭:法就是法,違法就是違法,法不管如何都擁有著絕對的正當性,不可違越。這或許是因為他們永不理解(或裝作不理解)法律從天而降,法律壟斷才使得它自己有正當性,麥金農就指出了法律的機械降神:

「同意」被期待為女性控制性交的方式,與男性主動的慣例不同但又相同。謀事在男性,成事在女性。即使是理想,但也不是共同的。除了拒絕的不同結果外,這種模式不預想被放置進去的女性控制的情形,也不預想由她來設計選擇。然而結果歸於她,仿佛兩性的開始是觸手可及的,仿佛他(她)們處於平等的態勢,如契約虛構的一樣。[1]

這便體現了法律的傲慢:法律是平等而正確的,卻是男性的——性也是男性定義的。麥金農進一步提出律法主體釐定了受害者的標準——同意權並不是簡單的自願,而是對男性性需求的回應,因此同意和強姦入罪是保護,卻也是限制。女性只能回答同意或者不同意,這就間接把女性放在被動地位,而且律法的邏輯一直都是「自明」的:一旦同意(或許是某個判官法槌一敲,就斷定了「合意性交」),這就反過來證明父系律法的正當性——「我」定下來的性是合法的,但是,法總是懦弱的,更會違反它自身,所以漏網之魚——「違法者」永遠都抓不完:

......在性的場合,什麼被認為是暴力,從而構成強暴。多數強姦(如女性經歷的),在性和暴力互相確定地、而非互相排斥地面對之前,將不被認為會是對女性的侵犯。不是惟有被宣告犯有強姦罪的男性才篤信,他們所做的唯一不同其他男性一直在做的事情是,(他們)被抓住了。
......與娼妓般的婦人和妓女之間沒有任何性是禁止的。女孩們不可能同意:婦人們和妓女被假定為同意、並不得不同意。實際的同意或不同意(遠非實際的慾望),比較而言是不相關的。如果強姦法繼續加強女性對她們的控制,有如同意這一辯解所意味著的,那麼,「不」將就意味著「不」,婚內強姦將不會是一個普遍的例外,強姦法將不能使強姦妓女有效地合法化。[2]

這裡的法律體現了另一種話語環路:出現的就是好的,好的才會出現。性是為了愉悅(其實還是男性的自我滿足,如體現男性雄風、征服女性的快感),只要同意,法律就會繼續把女性當做處於一種「性平等」地位,然而這裡面的正常狀態只包括一部分:強姦妓女總是難以包括在內。除此以外,法律遠遠無法解決女人的異性性交的悲慘狀況:女性是被插入一方,這就意味著不對等:女人總是背負著懷孕/墮胎的風險,也會因為貞潔觀念而造成蕩婦羞辱。所以同意權的yes mean yes,卻不代表直接進入 no mean no——插入的主動權在於男性那裡,決定yes or no則在大他者——父系律法那裡。

從同意權就能看出來,法中的一系列標準是男性統治的(有利於男性,也是男性主動的)。因此,麥金農並不打算用自然法的原則——自然法倒向了神秘的中立,卻不真是男女平等——自然法就是父法。之所以法律沒有規定女性不能說話,是因為現實中的女性早已噤若寒蟬;之所以沒有法律剝奪女性,是因為女性早就一無所有,男性的統治如此穩固,以至於只需要訴諸自然和往例,他們就能穩若泰山。這就是法律越平等,卻越不平等之尤。

2.手沖一下,腦子升天

如今有著大量的捷徑,如女性主義色情片。但是,色情從一開始就是壞的。討論一種好色情,那就是最壞的事情,因為這並未理清楚性對於女性意味著什麼:

在社會中,女性的性是一件可被他人偷竊、販賣、購買、交換或交易的事情。但是女性卻從來沒有擁有或佔有她的性,而男性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在生活中也從沒有用他們對待財產的熱情對待女性的性。作為財產還將會有一種改善。可一旦女性「擁有」它——「擁有性」(have sex),在社會性別/性的雙重意義上——那將會她們的損失。擁有它就是為了失去它。

是故,好色情不能擺脫色情的騷擾和剝奪性質,反而是善中之惡,本來就沒有脫離善的惡。色情加強了性幻想,在現實中的騷擾、強姦之類的性侵犯行為是絕對違法的,卻在色情裡面「相對化」了,模擬強姦(滴滴迷姦直播就造成了社會恐慌)、半推半就的上床劇情,男快遞員到女主人家必定發生性關係(男女調換也是一個道理),這些違法(違反道德)行為在色情通通被「赦免」了,色情仿佛是法外之地。於是有人說,只要祛除色情的壞東西,就能恢復某種浪漫的慾望,但這是無稽之談,麥金農也對此提出批評,這對於metoo破壞性自由的質疑同樣有效:

在女性主義看來,自由主義意義上的性解放賦予了男性以性侵害的自由。在自由主義看起來像是愛或浪漫的東西,在女性主義看來更像是仇恨和折磨。愉悅和性慾變成了侵犯。慾望看起來就像是對統治和屈從的貪婪。表現為性的可獲得性的女性的脆弱就是犧牲。女性被允許的行為就是請示如何遵照行事。表演要服從刻板的稿本,想象只表達著不可排除的意識形態,對自然的人體美的讚美變成了客體化。[3]

這一快三十年前的教誨至今仍未過時,反而「歷久彌新」。現在最真實的性就是硬核色情(hardcore),而身體的真實就是色情演員。因此麥金農顛倒了圖像和現實——消費色情文藝的男性觀眾經驗不是幻想、模擬或宣洩,而是性實在——性就是建基於色情體現的惡劣狀況之上。這種「愛慾」從來都沒捉住愛——性和愛互相令對方不可能,色情圖像已經取代了親密關係,最真實的就是超真實——色情宣布親密關係死亡——硬核就是最好的親密關係,正如核心家庭是所有性關係中最「核心」的。因此不如直接承認,現在的色情就是性的全部,人的身體已經存在於屏幕之中。我們可能會面臨强姦就是性關係,性玩具代替真人的後人類性交,以及用硬核色情取代核心家庭的「三重美景」。

至此,我們可以斷定——性就是暴力,但是這種暴力有軟有硬:

① 軟性暴力:色情。色情的性交作为景观,卻又是實在,這就是性本身。女性主義色情片與其說是女性主義的,不如說是後女性主義的——沉迷於在垃圾堆裡挖寶藏,似乎女性主義這個頭銜有什麼神秘真理,只要冠以其名就能無罪化,如果有的話,那可能就是贖罪券:手沖一下,腦子升天,女性客體化的危害被拋諸九霄雲外,但是色情的「罪」與「罰」還在那裡,只是看這種咸片會讓人心理上好過一些。

② 硬性暴力:國家是男性的。國家的根源看似是自然而平等的,卻早就確立好了各種秩序,與其說違法者有罪,不如說罪的根源就是法。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男性統治,以及更深入而普遍的性等級制——原始社會開始誕生了佔據剩餘產品的階級,這一階級統治鎖死任何挑戰父權制的人,性別系統方面則是父親為主的家長控制了家族,這在現代則表現為父權制和資本主義的交媾,馬雲爸爸這一稱呼就是最好的體現,禮教(女德班)的重新回歸也可以看到這兩者的「融合」。更古老的則有教階制和天主教的戀童現象——戀童遠遠不是個人性癖,而是一種表面教規之下的夜間法律:不猥褻兒童的人無法融入神父圈子。

當然,這並不代表要回到某種母系社會。乃至母系社會也並不「母系」,女人交易就足以體現父權制早已有之。所以說,與其預設某個性別平等的狀態(自然法的伎倆),或者天真地以為法律是性別平等的解決方式,不如說性別矛盾已經難以解決,法律才應運而生,它可以促進性別平等,卻使男-女成為永久的矛盾,律法主體可以作為中間商,保證這一秩序不被打破。此時可以借用恩格斯的一句話: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而這種看似性別平等的法律則是性別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所以先應該承認性別不平等,也不該把性別平等當做某種終極目的,而是應該推翻父權制,走向無性別:那個既是包括所有性別,卻不再存在任何性別限制的狀態。

三、抵抗就是投降

我們談到女性的自由,就會不可避免地回到女性主義,到底這是擊穿父權制帷幕的利刃,還是把它當作一種裝飾,用來為這種不自由的自由辯護?與消費主義或國家主義合流的女性主義,一般就是收編。收編幾乎是所有運動中的普遍現象,可是,與其將收編或者退行當作外來衝擊的後果,不如說這是內生性的。正如法律規範的平等卻更容易滋生不平等,女性主義裡面出現了暗地裡反女權的後女性主義。上面提到的性解放卻導致性保守就是一個例子,性解放貌似是已經完美結束的,恰如後女性主義認為男女已經足夠平等,不再需要女性主義了,於是便偷偷回到各種新的消費或服從形式的「解放」裡面。相比起明面攻擊的反女權者,後女性主義才是最大的「敵人」,他們的抵抗就是投降

那麼,怎麼樣的抵抗才能不投降?實際上,這裡的抵抗要超出姿態,因為這個時代除了姿態別無他物。如自由這種爛大街的詞語,誰提到這個詞,那就應該打起十二分精神:你講的自由是什麼意思?是誰的自由?該怎麼樣才能實現這種自由?不這麼問的話就很容易陷入荒謬,畢竟有些遵循自然秩序的人會說:家庭是神聖的,所以家暴也是一種自由,總好過大政府(哪個政府是「小」的?)。

當然,這也是一個漸進過程,卻不一定循序——女權主義總是激進化的,激進女權主義本來就是這一思潮的底色。面對那些解決不平等的法律,首先不是寄望青天大老爺,而是時刻對法律保持戒心,決不能依賴法律或程序正義的陳詞濫調。以色情演員和性工作合法化為例,這一方面是保護弱勢群體,但是另一方面也是國家重新吸納不同性等級的勞動——國家擺出了「溫和父權」的形象來提供繈褓,並且保證這些運動「無害化」,變成「正能量」的秩序穩定器。其次,麥金農要求的是去掉法律製造的中立幻象,直接揭露國家這一男性統治工具。這意味著不能依靠國家來實現施捨式平等,而是把平等的主力放在女性那裡:要打破法律裡的男性壟斷,提出女性動議,絕不能認同父親假惺惺的把戲。這要求的是每個女性的參與,明白性即政治-個人即政治的道理:不要在零碎的個人事情上糾纏,而是組織起來,所有的個人權利理應在社會抗爭中確立,個人權利就是社會的權力——要社會保衛個人,要全體的女性解放來捍衛每個女性的尊嚴。

面對性解放和其「贈品」色情,那也應該拒絕所謂性開放的誘惑,好好審視性本身。那麼在性的鬥爭之中,它的立足點就在於性別系統。性別是一個獨立系統,卻不是孤立的,我們在社會的每個角落都能看到性的存在,性別本身也與階級和種族問題交互。但是,交互性不是統一,也不是分離,而是差異本身。之所以說性別和階級相像,並不是因為男性-女性是不同階級的關係,而是說性的「階級」是階級的泛化,卻和勞資鬥爭不一樣。男女兩性之間並不是僱傭勞動,卻仍然有壓迫,仍然是男主女次(因此女權主義關乎性別,更關乎女性),家庭的社會再生產就是這種古老壓迫,是遠早於資本主義的,因此打包票認為沒有資本主義就等於沒有了性別壓迫,這恐怕是種不負責任的看法。而且女性的受壓迫者也有著其他差異,白人和其他人種就有著不同的階序,不同國家、城市與農村也有著不同的性別秩序。這裡的差異體現的絕不是獨特性,而是維持壓迫的要素——以差異來構建等級,保證性別分工,「各司其職」。

除此之外,女權主義還是有專業性的。女權主義歸根結底是女性的事業,即使我們可以看到大量非女性的女權主義者,然而這一事業不落到各個女性那裡,那就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所以我們需要女權主義的專業機關,並且依靠這種專業機關來帶動整體女性。以女工小組為例,這就是一個獨立機構,也是一個有專門對象和成員(女工)的機構,但是歸根究底這些機關是在整個社會裡面的,她們可以充當挑戰者,既有獨立性,也是社會的一部分。

明白這個「多」與「一」的關係,也更容易理解酷兒——酷兒不等於任何一個性向,而像是lgbt+的那個+,ta不斷做加法,卻也是在做減法:時刻反對任何性別規範,這一種破壞就是一種創造,如同破壞法律不代表虛無,而是出現了更多空間。對於性及色情,也應該有種「酷兒基準」:既不是像舊道德一樣用禁令來維持,也不是不顧性壓迫而鼓吹「無限性交」,色情本身只是一種補充,如果它完全替代了性,那將是更恐怖的統治。在這種荊棘和泥潭之際,到底是在此重塑我們社會中的原則,還是放任自流,變成「自由的反自由」,這是我們所有人必須面對的試煉。




注釋:

[1]  凱瑟琳·A·麥金農.邁向女性主義的國家理論[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北京,2007:252.

[2]  凱瑟琳·A·麥金農.邁向女性主義的國家理論[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北京,2007:252-254.

[3]  凱瑟琳·A·麥金農.邁向女性主義的國家理論[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北京,2007:249.

[4]  凱瑟琳·A·麥金農.邁向女性主義的國家理論[M].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北京,200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