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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

1934 年,還在國民黨攻擊下共產黨有一份憲法大綱,其中的民族政策是這樣的。

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s/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_(1934年)

十四,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言语。

百度百科也有

https://baike.baidu.com/item/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除了第十四條,還有這條

中华苏维埃政权宣告世界无产阶级与被压迫民族是与他站在一条革命战线上,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苏联,是他的巩固的联盟者。

1934 年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還真的左得很純粹,沒有後來的形左實右和外馬內法。

不搞改土歸流,民族自決、聯邦制、保留民族文化與語言。放在 2020 年的今天,這些內容就變成了白左。


1949 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https://baike.baidu.com/item/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7789983

1949 年 9 月 21 日,國民黨已經不成氣侯,敗逃台灣。中共發了一份臨時憲法,叫共同綱領,其中的民族政策是這樣的。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均有按照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参加人民解放军及组织地方人民公安部队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大众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

沒有再提聯邦制、民族自治等,但保持和改革其風俗的自由還是寫了進去。



1954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26/content_4264.htm

1954 年憲法的民族政策部份,沒有很矚目的內容,還是在 1949 共同綱領的範圍內。

第六十七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的组织,应当根据宪法第二章第四节规定的关于地方国家机关的组织的基本原则。自治机关的形式可以依照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大多数人民的意愿规定。
        第六十八条    在多民族杂居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中,各有关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第七十一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有趣的是寫了 "自治机关的形式可以依照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大多数人民的意愿规定。",實際上這又到底是怎規定的?大多數人民意願又是怎度量?


1975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然後就1975 年憲法。

https://baike.baidu.com/item/七五宪法

毛澤東思想被寫入了憲法。雖然這已是文革末年,毛澤東快要掛,江青的夕陽紅。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国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1975 年的憲法把很多東西刪了去,民族政策上也是如此,比以往更多的 "留白" 與 "操作空間",法律沒有寫的,革命委員會說了算。

這部憲法把 "各有關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給刪了去,"自治机关的形式可以依照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大多数人民的意愿规定" 也刪了去,

這憲法把文革特產革命委員會加了上去。

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它的自治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革命委员会

這版憲法百度給了一個 2019 的底,但好像 2020 年在人大網找不到?有點神奇。


1978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6/content_4365.htm

1978 年,毛澤東掛了,四人幫沒了,華國鋒快要退休,鄧小平開始接掌中國,改革開放的開始。

1978 年憲法的民族政策部份基本上就是回滾了 1954 年的憲法。比如它把 1975 刪掉的 "各有关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又加了回去

  在多民族居住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中,各有关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同時,1978 年比較開明地加了這些段落,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条    各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保障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充分考虑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大力培养各少数民族干部,积极支持和帮助各少数民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

包括在可以自治區搞一些特殊化政策,並且將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幹部寫了入憲法。

這版憲法還遺留有文革特產 "革命委員會",毛澤東思想的部份仍在總綱第二條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982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6/content_4421.htm

1982 的憲法終於把 "革命委員會" 給刪了,同時 1978 年總綱第二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給刪了,放到了序言

這部憲法把領導任期寫死,這針對毛澤東不死不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民族政策上, 1982 年對比起 1978 年更加開明,當中指定當地人大常委,要由少數民族來當主任或副主任,同時自治區主席、州長、县长也是由少數民族來當。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就是說自治區的二把手,在 1982 年這版規定要由少數民族當。至於一把手,潛規則中默許就是漢族幹部當。

很有趣的是有些同志,說漢族幹部是一把手,是因為 "漢族人數比較多",是 "機率問題"。原來我們的政制先進到要隨機抽樣了,這種政治花瓶的理由還真有人拿出來說服自己。

1982 年繼續擴大自治區可以自己搞特殊化政策的通道

第一百一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自治州和自治县這一級搞特殊化政策,省或自治區的人大批准就行,進一步下放了權力。

而且還把財權下放了

       第一百一十七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

加了 "自主安排管理地方性經濟建設事業"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

加了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

講的是石油、礦產等資源開發。

寫是這麼寫的,但至今又做到哪一個度上?中國石油在新疆的石油分公司,到底管理層是漢人多還是當地少數民族多,甚至管理層有沒有少數民族?

文化上,1982 年再加上

第一百一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展和繁荣民族文化。

槍把子上加上

        第一百二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然後除了 1978 年加上的 "培養少數民族幹部" 外,還加上了專業人才和技術工人,國家並且對此有財政及技術加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国家从财政、物资、技术等方面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事业。
        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

1982 年的憲法在不少地方增強了法理上少數民族的權益。

有趣的是,王力雄先生在西藏的觀察 (天葬一書),西藏對於毛澤東時代,因為利用了西藏底層人民對僧侶貴族特權階級的長年不滿,所以西藏在毛澤東時代倒是比較安定的...

反而是 1980 年後,被打倒的 "舊貴族" 又回來當上 "西藏建制派",結果當年毛主席加持的進步份子其後生活可以說是慘淡,新神 (毛澤東) 死去,舊神 (僧侶特權階級) 回來,反而分離主義回朝...


198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984 年,憲法沒有改,但出了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1-03/03/content_4447.htm

這應該就是覺得把新的民族政策放在憲法太長,就另搞了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裏面的內容許多就是 1982 年憲法的民族政策內容。

其中寫要反對 "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 "地方民族主義",大家都不要有 "民族情緒",黨員幹部有沒有 "民族情緒" 也是潛在考核的一部份。

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寫禁止對任何民族岐視和壓逼,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

 第九条    上级国家机关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寫除了保持言語,還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風俗的自由

     第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寫國企和事業單位招人,要優先招少數民族

 第二十三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人员的时候,要优先招收少数民族人员;并且可以从农村和牧区少数民族人口中招收。自治州、自治县从农村和牧区少数民族人口中招收人员,须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鼔勵當地漢族幹部學少數民族語言,少數民族幹部要學普通話

第四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
        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够熟练使用两种以上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应当予以奖励。

然後就是後來漢族人說被政府 "反向岐視" 的內容,生育少數民族不限生一個

第四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

少數民族的教育加分和放寬

        第六十五条    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速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当地各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民族学院,在高等学校举办民族班、民族预科,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并且可以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

同年還出台了後來被漢族人怨恨的 "兩少一寬"

https://baike.baidu.com/item/两少一宽

1984年《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巩固发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第一战役的成果和准备第二战役的一些设想》的通知(中发[1984]5号)提出,“对于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宗教界、归国侨胞、入境的港澳台胞中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捕少杀”,要求对这几个方面的犯罪分子,“凡属县以上代表人物要捕办的,应当报省有关政法部门审批;省以上代表人物要捕办的,应当报中央有关政法部门审批”,在处理上一般从宽,被简称为“两少一宽”或“两少,从宽”。

有趣的是 "港澳台" 和 "歸國僑胞" 其實也是包含其中的。甚至民主黨派如致公黨的人也在其 "免死" 範圍內。

因為要報上級審批,下面的人怕抓了麻煩,就索性能不抓就不抓。

歡迎來到反向岐視的時代!這些政策其實都和胡耀邦有關,胡耀邦就是中共黨內民族政策主懷柔路線的人,和鐵血路線的王震為此在 80 年代 PK 過。胡耀邦後來下台,王震也出了力,1989 年六四,王震主鎮壓,老對手。

1984 年出台的這部自治法,是和 1934 年那部蘇維埃大綱以來 "最白左" 的。

少數民族中途被施皇恩,後來漢人怨恨政府出台這些政策,在生育、教育都反向岐視漢人。

同時,漢人在政治經濟的優勢已建立起來,政治上漢人佔優,經濟上也是漢人佔優,並且在改革開放後這種經濟差距就越來越大 (有漢人歸因為少數民族好吃懶做)。

如是者,漢人覺得自己被逆向岐視,維吾爾族人還是覺得自己被殖民,雙方都說自己是受害者。


1988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5/content_4498.htm

到了 1988 年,胡耀邦已因反自由化不力,被黨內保守派趕了下台,含淚退休。搞經濟的趙紫陽上位,1988 修正案是這樣的

      第一条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有人說,為甚麼趙紫陽作為改革派,不在 80 年代搞商品房等等。因為80 年代黨內經濟保守勢力還很強,陳雲還說要繼續計劃經濟,80 年代搞 90 年代那種私有化,是忽視 80 年代的一堆中共元老影響力。

於是像趙紫陽等等經濟改革派就在這裏鬆一塊,那裏鬆一塊,提出各種 "曲線救國" 的概念,比如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https://zh.wikipedia.org/wiki/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又比如 "商品經濟"

http://phtv.ifeng.com/program/fhdsy/200811/1105_1720_864310_6.shtml

這些現在看來有些搞笑的概念,其實是對 80 年代經濟保守派的 "文字遊戲"。

1988 年修正案沒有修到民族政策。


1993 年中華人民共和黨憲法修正案

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1993-03/29/content_1481290.htm

1993 年,六四已發生了幾年,蘇聯剛剛掛了。鄧小平 1992 南巡,鄧小平南巡期間敲打江澤民若果江澤民不搞經濟改革,鄧小平會換人 (珠海會議,傅高義的鄧小平時代一書有提及)。

1993 年修正案,把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 加了上去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這個文字遊戲的要點在於,初級階級可以是 100 年,也可以是 200 年。這都是 80 年代經濟改革派想出來的繞路工具。這是所謂的 "思想解放",想突破多年來的馬列經濟教條.....

1993 年把已經存在了一段時間的承包制寫了入憲法,把人民公社終於給幹掉了

  第六条 宪法第八条第一款:“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然後大修 "馬列正統經濟模式",說現在我們要搞 "社會主義巿場經濟"

 第七条 宪法第十五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1993 年的修正案同樣和民族政策沒有關係,都是往經濟改革派的路線上加速。


199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10/content_7075.htm

加了 "依法治國",建設 "法治國家"

     第十三条    宪法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雖然中共的法治在 1999 年離靠譜甚遠,但法治寫了入憲法總比沒有寫入好。這 "法治" 儘管仍有 "秦法" 的基因,但總比啥都沒有好。

加了 "多種所有制"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999 年的修正案主要還是關於進一步 "私有化"。


2004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4-04/19/content_334620.htm

加了社會保障制度

   第二十三条    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加了............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懷疑這是因為中國加入 WTO 後要展現自己認同西方價值而加的.............

     第二十四条    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2018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然後就是喜聞樂見的 2018 年修正案

http://www.xinhuanet.com/2018-03/12/c_1122527325.htm

https://zh.wikipedia.org/zh-hk/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_(2018年)

主要爭議點在

取消国家主席和国家副主席的连任限制,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删除「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就是把 1982 年憲法寫死的任期限制給去掉,毛澤東們又可以不掛不休了。


從 1934 到 2020

中共憲法在 "革命年代" 還是比較 "純左",聯邦制、民族自決這些口號當年中共也照單全收。但到了 1949 年建政就全去掉,留了許多空白和操作空間。

到了 1982 年,中共在憲法上才大大增加了民族政策的具體條文,1984 年這部份又集中成為 "自治法",直到現在 2020 年這些部份都沒有大改。憲法上是沒有大改,但執行上,自 2008 年以來民族政策就是在收緊。

有些同志說聯邦制不成,一定要直接統治,一定要改土歸流,而且認為政策移民和積極同化是長遠之利。回到 1934 年或者當年和這些愛國同志 PK 的不是被西方洗腦的人,而是共產黨招來的進步人士進步學生。


擴張與抑制

擴張是權力意志的本能,弱肉強食也是人類這種政治動物的自然反應,人類歷史不論那一個民族充滿著戰爭、吞併、奴役,殖民主義是世界潮流,反殖民主義才是近代的新產品。這是左翼的墨子式理想和右派順從物競天擇的角力。

但近代就算是弱肉強食也需要燕尾服去裝飾,這些政治花瓶看著虛偽無用,但娛樂上辛辣單獨過於乏味,加點酸甜看似更加文明有禮。

中共這部機器裏面有墨子式的人,但更多是法家繼承者,這種不上不下,不左不右的角力,令到漢人說自己被政府逆向岐視,維人還是認為自己被殖民。

漢人普遍都默許了擴張,說話時充滿金飾,又說中華民族、又說自古以來、又說帶來文明、又說解放被壓逼的底層人民,這些或多或少皆有其作用的成份,但漢人普遍默許了擴張,這仍然是最大的事實,雖然這個事實從來不會放在正式政治場合上拿來作討論。

大家都是體面人,還是穿著燕尾服。

然而有擴張,就預料了會有反抗。有因就會有果,殖民就會有反殖民。誰都不能例外,如美國插手中東,就會引來中東恐怖主義的反彈。

不論那一丁點的酸甜是多麼令人印象深刻,內核的辛辣仍然主導著雙方的神經自然反應。看似大家都是文明人,其實內裏的深層意識還是生存和吞噬,只是張嘴時會拿手掩一掩,別人放上五成熟的血肉,還微笑一下說一句 merci,請給我一點 moutarde de dijon。

漢人不甘外媒在恐怖襲擊用詞雙標,維人則說黨媒則說 2009 年七五,卻不提 1997 年伊寧和幾十年對維人的鎮壓。雙方都說你在 "取消" 我的話語權。

今日漢人對新疆很滿意,維穩經費漢族納稅人覺得付得很值,而黨國壓下越來越多不想浮上水面的東西,熱比婭和世維會被中共執意說成是 "恐怖份子",其中又多少水份,恐怕真的有點不經查。

而在有閒有空的西人看來,不論是 1997 年漢鎮維,還是 2009 年維殺漢,都是種族沖突的一部份,禍不到自己身上,那和中國做生意的繼續做生意,理念上同情弱者的左派則專注於 "種族沖突" 的敍事。

漢人和中共說西人媒體雙標。其實西人媒體報道印度的種族恐怖襲擊,宗教恐怖襲擊,也都是以類似的角度,不必驚訝。

或者所有人都雙標.......混血兒除外?

王力雄先生那本 "我的西域,你在東土",當年是中共有體制內的人用真金白銀資助王力雄先生去新疆調查,當年中共體制內還有一些開明的人,今日的新疆應該已不容許他們再插足。

後來王力雄先生因這調查被捉了關了,並且在獄中才能找到一個維吾爾族人對他在心態上開放,維漢之冰非一日之寒。

至今維人仍然不願與漢人通婚,其中更多還是民族原因,而不是宗教原因。維人對於嫁給基督徒,可能還沒有那麼多糾結,因為大家的共同話題起碼有一個耶穌,但漢人和維人講封狼居胥是真的雞同鴨講,在這點上 moutarde de dijon 可能反而是更好的共同話題,因為大家不知道那是啥都能嚐一嚐味。

耶穌的伊斯蘭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