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驗樓的不遵從數字高,但政府未有分析成因只著重檢控數字

立法會 (2019) 會議文件資料顯示強制驗樓及驗窗兩項計劃的不遵從比率達到44.1%(驗樓)及9.8%(驗窗) (表1),其中尤其是針對公用部分的建築構件,不遵從率更加高達77.6%及36.3%,明顯有嚴重不遵從的情況。可惜,文件並未就這27,873宗及47,968宗逾期個案作出分析,包括逾期原因,時間,解決方案,支援措施,改善方法等提供任何資料,只交代已發出多少封警告信及檢控數字,而問題不一定可以靠警告和檢控來解決,尤其是公用地方的業權和建築構件的業權常有爭議,立法會議員亦不時接獲不少求助要求協助處理業權糾紛,因此署方不適宜強權逼壓,令小業主有冤無路訴。署方理應就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改善措施,協助小業主解決問題,從而落實驗樓、驗窗和樓宇安全的真正目的。

背景資料:

圖1 不遵從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宗數及比例。資料來源:立法會 (2019)

圖1 不遵從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宗數及比例。資料來源:立法會 (2019)

由 2012 年年中至 2018 年年底,當局對不遵從強制驗樓通知的業主發出了 23 690 封警告信及提出了 139 宗檢控,同時對不遵從強制驗窗通知的業主發出了 83 287 封警告信及 3 746 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對於屢次違反通知或接獲定額罰款通知書後,仍沒有履行通知又沒有合理辯解的個案,屋宇署會考慮向該等失責業主提出檢控。就此,截至 2019 年 4 月底,屋宇署已就 41 宗該類個案,向有關業主提出檢控。

然而,由於香港的樓宇業權制度非常複雜,加上歷史原因,有不少樓宇的公共地方都出現業權不清的情況。譬如香港仔添喜大廈1994年的簷蓬倒塌意外,法庭花上一年時間才能確定簷蓬的業權誰屬,而在意外發生前,即使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他們對公契的理解)一樣錯誤地以為簷蓬的業權屬於酒樓業主,最終法庭裁定簷蓬應屬不可分割業權份數的共有業權部份。(Yiu, 2008)

這些業權問題,其實部份原因源自政府當年草率制定不可分割業權份數的樓宇共有業權制度,政府未有協助業主解決政府造成的業權問題,若果政府反而透過法例懲罰部份未能驗樓驗窗的業主,情何以堪?

#強制驗樓驗窗 #不遵從比率 #不可分割業權份數 #共有業權

參考:

 立法會 (2019) 會議文件 [CB(2)1496/18-19(03),CB(2)1496/18-19(04)],
有關強制驗樓計劃及強制驗窗計劃的匯報,5月27日。
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panels/rmab/papers/rmab20190527cb2-1496-3-c.pdf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panels/rmab/papers/rmab20190527cb2-1496-4-c.pdf

Yiu, C.Y. (2008) Albert House Case, Wordpress, Feb 19. http://ecyyiu.wordpress.com/2008/02/19/albert-house-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