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四間醫院的工程撥款申請,包括81MM- 葵涌醫院重建工程 (第二及第三期 );75MM- 威爾斯親王醫院重建計劃第二期 (第一階段 );3MI- 北區醫院擴建計劃,及114MH- 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擴建計劃。

工程造價(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方面,第81MM 號工程估計所需費用為 74 億 5,210 萬元; 第75MM 號工程計劃 的拆卸及地基工程估計所需費用為 27 億 8,130 萬元; 第3MI號工程計劃的籌備工作估計所需費用為 5 億 7,380 萬元;以及第114MH 號工程計劃的籌備工作估計所需費用為 1 億 400 萬元。首兩項為實質工程,每項造價幾十億元,但第3MI項及第114MH項屬「籌備工作」,即主要包括一些文書工作,如設計、準備招標文件和審標,因此估價較低。

然而,兩項醫院的籌備工作開支竟需5.7億及1.4億元,到底花費在那裡?圖1及2顯示該兩項籌備工作的絕大部份開支皆為顧問費,譬如3MI北區醫院的顧問費竟然佔4億,高佔7成! 114MH醫院的顧問費佔8630萬元,佔61.6%!

圖1 3MI工程估價。來源:[1]

圖1 3MI工程估價。來源:[1]

圖2 114MH 工程估價。來源:[1]

圖2 114MH 工程估價。來源:[1]

顧問費一般只佔工程費的一成之內,怎會顧問費比工程費要高出幾十倍!政府若不是出錯,必然是隱瞞真相。圖3比較另外一項81MM醫院工程,可見顧問費只佔工程費的0.6%。

圖3 81MM工程估價。來源:[1]

圖3 81MM工程估價。來源:[1]

而且文件提及3MI工程將會聘請60名專業人員及技術人員,而總工作月數超過4000人月 (圖4),而工作只包括設計和準備招標文件及審標工作,怎可能須要60人工作60多個月才能完成? 工時估算全不合理!

圗4 3MI工程估計顧問工作所需人員的工作人月。來源:[1]

圗4 3MI工程估計顧問工作所需人員的工作人月。來源:[1]

5月29日立法會上經過范國威議員的質詢,官員基本承認了第三項工程的顧問費有預支成份(當然官員不會用這名詞),官員解釋因為北區醫院的建造工程造價高達180億元,顧問費佔2.5%就已經4億多,這回應證明今次PWSC(2019-20)7號文件的3MI項工程的顧問費撥款已包括建造工程的顧問費,但其實3MI醫院的建造工程撥款仍未上工務小組會議審批,這豈不是預支顧問費用? 機會成本的浪費如何計算? 一旦建造工程撥款不獲批准,怎樣取回這筆顧問費用? 如果建造工程撥款申請上會時造價有變,顧問費會否隨比例追加或減少?

官員沒有解釋為什麼要預支建造工程的顧問費,更加沒有解釋為什麼其餘兩間醫院可以一次過申請設計和工程費用,但另外兩間醫院要斬件先上籌備工作,而不上主體建造工程撥款申請,但又要預支顧問費? 撥款申請的資料不足,而且議會容許質詢的時間過少,令公眾難以監察工務工程,容易被官員濫用機制漏洞,出現各式各樣的利益輸送。

#工務工程撥款 #醫院工程籌備工作的顧問費

參考:

立法會 (2019) 工務小組委員會5月29日,PWSC(2019-20)7。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fc/pwsc/papers/p19-07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