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民主政治中,也仍然有廉價的「贖罪券」的存在嗎?而且這種贖罪券的形式,就發生在近期許多政治與社會議題事件當中。

什麼是「贖罪券」?


贖罪券是中古時代的羅馬教會,對於犯不至於死罪的人,給予補贖的機會。補贖的方式,除告解之外,還有善功,賙濟等。而到了 1562 年,因為更正教和羅馬教都對贖罪券不滿,決定停止贖罪券的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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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們也看到類似「贖罪券」形式的事件,發生在台灣的政壇與社會議題中。

比如說,背負著多條干涉台灣金融罪行的企業家,在透過不當的選舉操作,當上體育運動協會的理事長後,只要運動員在比賽中表現得好就請吃牛排,大發紅包。並且以「發展運動」為由,繳交大筆保證金得到出國的機會。

又比如說,某個依附在威權統治背景政黨的「新創」不分區立委,口口聲聲說挺性別平權、挺公益、挺新創,但是過去在國會中,屢屢針對這些法案投下反對票或不投票作為。並且透過各種惡劣的方式,與他的同黨們在國會進行杯葛,甚至以各種暴力行為對待敵對政黨。

再比如說,有著威權統治者背景的「政X代」立委,在香港反送中議題中發聲,支持香港人捍衛自己的主權。但是過去在國會中,不斷針對各種抵抗中共強權侵略的法案進行杯葛與反對。

而當有人對這些人所做的行為進行批判的時候,就會有另外一群人跳出來說:「他們明明也有做好事,為什麼要這麼針對他們?難道他們就算做好事也要被算帳嗎?後功難道不能抵前過?難道不能一碼歸一碼?」

其實,這就是發生在現代的「贖罪券」現象。並不是說不能做好事,說好話,發善心。但是,所謂「功過並陳」,就是要告訴你我,就算你現在做了好事,但你過去曾經犯過的錯誤、做過的壞事,仍然要被記住,直到你真的誠心改過,並且不再犯過。

而以上我所提的這些人,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不管他們在這當下做的好事是什麼,那些壞的、惡劣的、造罪業的事情仍然尚未停止。所以他們真心反省認錯了嗎?

我想這就讓社會大眾自行公評。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贖罪券」不是不能買,不能用。而是若是真想贖罪,從今天開始遠離罪惡根源才是正道。而不是在看到風向對了,就跟風買張贖罪券,想藉此洗白自己的罪惡,那是根本沒用的。

別忘記「周處除三害」的故事。各位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