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六號,是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罷免投票日,多數輿論都認為韓國瑜於當選高雄市長沒多久後,立即經國民黨內部推選,最後成為2020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與民進黨現任總統蔡英文,角逐總統一職。此事引起不少民意反彈,進而在高雄市政與總統選舉當中,出現兩難的窘境。如此沸沸揚揚的罷免案隨即而生,因此就讓我們來談談,罷免這項制度吧。


罷免票代表著是制衡?還是政治手段?

在討論罷免之前,大家不免先想想三件事情,或許可以協助大家釐清對於罷免的想像。

  1. 罷免存在的目的?
  2. 罷免跟民主之間的關係?
  3. 如果你是公職人員,如何看待罷免?


先簡單闡述,關於現今的罷免制度與實際的樣貌。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基本上要經過一定程序,其中包含了提議、連署、投票。其中筆者想往下討論的主要著重於兩階段,一是連署人數,二是罷免投票門檻。

根據此法第81條規定,說明罷免案之連署人,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連署人,其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而第90條規定,罷免案成案後,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高雄市為例,2018年高雄市選舉人數為230萬362人,關於罷免連署約莫23萬36人,而罷免案通過須57萬5091人投下同意票,然而參考中選會資料,在讓我們回顧2018韓國瑜市長所獲得的票數為89萬2545票,其對手陳其邁為74萬2239票。而2020韓國瑜總統大選,高雄市所得之票數為61萬896票。

好的,讓我們來討論一個最核心的問題,一個得到90萬高雄人民支持的高雄市長,竟然只要58萬就可以罷免,聽起來似乎極為不合理。但,真的嗎?

取自韓國瑜市長官方臉書


最近韓國瑜市長公布一個影片,主要是希望高雄市民不要出來投票,要出來監票。但筆者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選擇,如此可能讓罷免淪為政治手段



首先,筆者必須先打破一個迷思,那就是只需要58萬即能罷免一個擁有90萬民意基礎的市長,因為這件事只把法條解讀一半,而忽略了另外一個核心的條件,即是同意票應大於不同意票

如果我們參照上面中選會的資訊,其實不免發現,縱然擁有57萬同意票,只要韓國瑜支持者,願意出門選擇投下不同意票,如最近總統大選於高雄得到61萬票,此次的罷免案的結果即是不通過

在台灣的罷免制度,是有一定程度的制衡機制。

不過,如果今天民眾都選擇不願意出門投票,或許這樣的罷免門檻就是一種政治手段的可能,因為只要反對方動員四分之一的人力,即為罷免成功,忽略的是90萬的民意。

結論來說,民主的展現,即是勇於出門投票,不管是同意或不同意、支持或不支持,都是對於一個民主體系有益的方式。



  • 感謝版友意見提供,對於何謂政治手段提出定義的問題,以下簡單解釋。對筆者而言,政治手段並不必然等於一種負面的選舉方式。而在於可控制性可操作性。這邊筆者想強調的,是對於投下罷免行為時,是否有認知該票之意涵。舉例來說,例如有些人投罷免是為了抗議地方首長未盡到職責,因而討厭。而有些人卻是因為單純聽信朋友之間或者片面資訊,即跟風投下罷免,未認真思考到底罷免的意義所在。因此,在未明確認知罷免的意涵情況底下,後者的行為就易淪於操作或控制,進而投出想同意卻投不同意想不同意卻投同意違反內心真實意思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