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廖士鋒


民進黨上台執政後,「台灣文化主體性」不僅常常被文化首長強調,在施政計劃或報吿書當中更是隨處可見,不過這是個非常抽象的概念,尤其是「主體性」一詞,起初是哲學概念,也是近代以來從西方思想家到日本京都學派,乃至於後現代、後殖民主義者在探討「我」或者「我們」的各種存在方法如何在思想的論辯或實踐中成為可能時,難以迴避的議題。


但是各家說法與見解具有不少歧異性,故所台灣學者吳豐維提議,應把「主體性」視為一個「概念家族」,在指涉不同事物時,可能具有同一性、獨立性、自律性與主觀性等不同意義。就此而言,言及「台灣主體性」與「文化主體性」時,其實側重的意義已經或有不同,而「台灣文化主體性」就更復雜了。


為什麼要追尋「我們」?追尋哪種「我們」?


台灣主流的社會性或者思想性論述當中,一個很常曝光的詞就是「我們」。《我們從何處來?我們是誰?我們向何處去?》這幅法國畫家高更(Eugène Henri Paul Gauguin)1897年完成的鉅作,成為時下最流行的心靈拷問,近年相當常見於台灣的課堂上、政治論述,乃至於與政治態度相關的民意調查中,台灣前文化部長鄭麗君即曾稱,幾個世代的台灣人都在問「我們是誰?台灣文化的主體是什麼?或是這個主體是什麼?」


這背後的脈絡,當然與台灣近幾十年來的政治外交處境有關。1970年美國與日本在未經台灣同意下達成交釣魚島(台灣稱釣魚台)移交日本的決議,激起台灣的「保釣運動」,未幾,1971年底台北政府被逐出聯合國,「革新保台」成為政治主流,爾後又有「鄉土文學論戰」、「解嚴」與「民主化」,一系列政治與文學運動,引發台灣知識分子開始從不同角度追尋有別於官方的「我們」的意義。


但是似乎很少人問過,為什麼要追尋「我們」?而「我們」又在追尋哪種「我們」?尤其不可諱言的是,追尋「我們」的過程,也是一個「建立主體性」的過程,此時又還面臨下個問題,為何要建立主體性?


從「台灣主體性」到「台灣文化主體性」


「台灣文化主體性」這個詞彙,要說它是什麼時候開始邁入公眾視野,許多人也許會想起鄭麗君任內多次提及它。但是追本溯源,若論及「台灣主體性」,實際上早在李登輝執政的1990年代就已經出現。


1993年兩岸首度舉行辜汪會談,年底台灣文建會主委申學庸提出「社區總體營造」,力圖「建構社區生命共同體的概念」,不久後李登輝也強調,生活在台灣的人都應認同這塊土地,「從台灣的價值觀出發,來建立對台灣的認同感」。



1995年李登輝決定參與首任總統直選、爭取連任,當時提出的口號是「經營大台灣,建立新中原」,這個「新中原」是什麼意思?其實他當時沒有說得非常明白,但同年他到美國發表「民之所欲、長在我心」演講,稱「本人今日所要談到的主體,也就是我國的人民」,這其實就是他所謂「中華民國在台灣2,100萬同胞」的真諦。1995年也適逢台灣光復50週年,台灣央行發佈的紀念幣上,鐫有「共同經營大台灣」、但下句「建立新中原」換成「搏聚休慼與共的生命共同體」,且刻意以篆書呈現,相當耐人尋味。


1996年李登輝當選後,上述「認同感」、「共同體」的追尋,明顯朝向了「主體性」發展。1996年台灣行政院成立「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召集人為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是年底提出《總諮議報吿書》即提到,「目前社會各階層、各領域都在逐步加強自主能力,主體性的追求已成為現代社會的明顯趨勢」;1998年更召開「第二屆全國文化會議」,是年《文化白皮書》結論提出「近五十年來,台灣地區的文化思潮歷經了快速的變化。從面對西方的挑戰與傳統的流失,到探索文化的主體性」。


由此,「台灣文化主體性」正式成為官方推動的政策用語,而2000年台灣發生政黨輪替,民進黨上台後,「主體性」益發成為時髦的政策用語,如現任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董事長的陳郁秀,在陳水扁執政時擔任文建會主委與中華文化總會秘書長,推動台灣文化主體性與「國家定位」的連結即不遺餘力。


作為文化主體性的台灣:三條路徑


「台灣文化主體性」自1998年被提出後,2002年再開「全國文化會議」,會後《文化白皮書》繼續強調「建立文化主體性」,重要性被拉抬到「十大願景」當中,然而直到現在,台灣政府還是沒辦法具體定義「台灣文化主體性」,台灣對此概念的討論,可以分出三條路徑來爬梳。


第一條路徑認為,台灣人既然屬於中華民族,則台灣文化主體亦是中華文化,哪怕再怎麼「本土」,都與閩粵文化相通。這個路徑傳統上來說是藍營的主流看法,例如2019年國民黨總統初選政見發表會上,恰好抽中文化議題,幾位候選人齊聲痛斥民進黨毀壞了中華文化、搞「文化台獨」 。而此前馬英九執政時期提出的文化論述即為「具有台灣特色的中華文化」,不過即使如此,這種路徑還是會強調台灣與中國大陸的文化差異,例如2010年時任台灣文建會主委的盛治仁解釋,台灣文化本質上是中華文化,但保存得比大陸更完整,且加上幾十年來自由民主的實踐以及台灣獨特的近代史歷程,「(與台灣的文化相較)大家在接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時,會明顯感到他的不同」。


第二條路徑則認為,台灣主體性乃至於台灣文化主體性,都是以中國大陸作為「他者」為前提,在明確這個「他者」的基礎下,如何構建「台灣」?持此觀點者,除了李登輝外,以台灣綠營為主。以文化部前部長鄭麗君為例,國民黨剛下台時,她就提到台灣的文化主體性「不夠清楚」;對於兩岸文化交流,她則表示「面臨文化強勢的國家,更顯國家文化主體性根基的重要」,顯然中國大陸是台灣的「文化他者」。後來她進一步稱,「中國文化是台灣文化的一部份」,而台灣文化的主體當然是台灣,「不管是地理上、歷史上或者認同下的台灣」,同時她強調這個主體「更精確的說是台灣人」,但是究竟什麼是台灣文化主體性的具體意涵?她僅稱「是不是可以讓我們的台灣人、生活在這塊土地的台灣人,能夠更自由、更全然去創造屬於它要創造的,自然會去回答這個問題」。


最後一條路徑,與前兩條陷於藍綠分殊的思路不同,而是從後殖民、後現代角度思考,「作為方法的台灣」如何可能。這條思路呼籲台灣人勇敢面對歷史上曾經遭受荷蘭、日本殖民的經歷,甚至也不能迴避冷戰迄今美國帝國主義對台灣文化的強力介入,因而回溯台灣現代性的過程中,必須承認台灣的文化裏面,除了中華文化外,還已經有了日本文化、西方文化的存在,它們已然「內化」於台灣文化中。這種思路認為,就若要建立台灣文化主體性,唯有使用批判性思考的視角來省思台灣現代性背後的歷史與文化結構、擺脫台灣處於其他文化(如日本文化、西方文化)次要地位的心態,才能真正孕育出含納多元且包容的台灣文化主體性。


文化意涵的「台灣」與「中華/中國」必然二元對立?


台灣文化與中華文化是否對立,其實涉及的不僅僅是台灣文化乃至於台灣文化主體性的定義,還有中華文化、甚至「中華」(或「中國」)該如何定義的問題,反過來說,如何定義「中華/中國」,也會影響如何定義台灣文化與中華文化的關係。


在台灣,主流的政治論述、各項民調以及教科書,通常不會探討「中華」(或「中國」)的概念意涵,似乎都把它視為當代中國大陸地理範圍下的泛稱,這種泛稱方式,背後代表的是一種同構型的想像,而此種想像以政治議題為起點,投射範圍極廣。


目前台灣執政黨是民進黨,民進黨內思考台灣主體性乃至於台灣文化主體性的論述,就如同民進黨對兩岸關係的思維一樣,大都仍認為相較於台灣,「中華/中國」是一個「同質化的他者」,因為有了這個他者,才更顯露出「台灣價值」存在的意義,所謂台灣價值,按照蔡英文的解釋,就是「台灣主體意識」。


循此產生許多不同的論述,例如台灣交通部長林佳龍認為「台灣與中國其實是『互為主體性』(intersubjectivity)、是相互影響與建立彼此的主體性,而且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鄭麗君則稱文化的主體是「公民」,文化會自然形成其主體,這是不可逆,是世世代代累積的,她因此自辯,「說我文化台獨,何德何能?」但她也明白地將台灣文化主體性與「國家文化主體性」相互置換,其任內2017年的台灣「全國文化會議」,更將主體定為「21世紀台灣文化總體營造」,富有李登輝時代的痕跡。


除了鄭麗君外,許多1990年代後期、2000年代協助李登輝和陳水扁文化政策的綠營學者或官員,在2016年後也有多人重新出掌相關機構或擔任高官,如陳郁秀、陳其南、吳密察、遊錫堃、李永得、林正儀等。


雖然民進黨政府認為,藉由強調台灣「公民」意識不斷重建、「再現」歷史畫面,可以建構出「台灣文化主體性」,但是這種以政治為前提的文化歷史思維,其實也暗自將台灣與大陸的文化歷史給區隔、乃至於對立了。


談文化,「台灣」是目的還是方法?


運用著當年社區營造「自下而上」的邏輯,在台灣文化主體性之下,還有「客家文化主體性」、「新移民文化主體性」、「原住民文化主體性」等次級文化主體性,但唯獨不見台灣政府提倡「閩南文化主體性」、「外省人文化主體性」,也沒有明確提及「台灣文化主體性」與諸多次級文化主體性的關係,這讓人納悶,究竟「何謂台灣」?


更重要的是,「何謂台灣」其實在諸多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已經被先驗地決定了,例如,台灣文化部所屬的台灣文學館,設立的「台灣文學獎」,目的包含「彰顯台灣價值」,且創作獎的徵稿範圍僅有「劇本、台語文學、客語文學及原住民華語文學四種」,換句話說,在台灣膾炙人口的諸多使用普通話中文寫作的文學大師,若不是寫劇本,竟連「台灣文學獎創作類」的參與資格都無法獲得。


在更多的政策領域,台灣政府主導的「台灣文化主體性」具體內涵更是斧鑿斑斑,諸如串聯幾棟日本殖民時期建築的「台灣博物館系統」,被賦予「提升台北都會核心區台灣文化主體意象、實踐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的歷史記憶」的任務,而左近區域當中,清代所建的東門、南門、小南門等台北城門,與台灣布政使司衙門,以及二戰後國民黨政府興建的斗拱式意象的建築,都不在「台北都會核心區台灣文化主體意象」範圍內。更別說台於文化部2019年發佈的「首都文化雙軸線」計劃,所挑選的15處場館有9處都是日本殖民時期建築,而清代建築僅有1處,這還只是冰山一角。


歸根結柢,雖然台灣文化政策主事者曾表示「台灣文化主體性」是由人自由創造、而不應受到政治干涉與介入,政府是「支持主體與文化發展的客體」,但在實踐中,仍然免不了定義「台灣文化主體性」這件事情,而「台灣文化主體性」又跟「台灣主體性」具有萬縷千絲的聯繫,成為受政治上主體性意識影響的文化想像,如果體認到這個連結,那台灣政府進行的「台灣文化主體性」建構,雖然號稱自由奔放,本質上也不啻是一種「形上學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