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與很多國家都有糾紛,互相指罵很是熱鬧,我留意到,中國政府發言人很喜歡一句比喻,「X方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這句話在新聞經常出現,每次聽到,都感到說不出的古怪,怎會有人千辛萬苦搬起一塊沉重的石頭,然後砸自己的腳,令自己痛苦受傷,這根本是神經病吧?當然這只是比喻,但也是一個完全令人摸不著頭腦的比喻。而且這一句「X方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並不是出自甚麼歷史典故,純粹是近代創作。其實中文有很多常用的四字詞,都有同類的意思,例如「自作自受」、「咎由自取」、「作法自斃」、「自取滅亡」。同樣的意思,而不用搬石頭這一句,中國政府有時會說「自掘墳墓」或者「自食其果」。

關於石頭,以往也有「摸著石頭過河」的說法,似乎中國與石頭很有淵源。

後來在討論區看到一名網民的分析,令我茅塞頓開。他說近代中國喜歡用一些帶實物或者擬人動作的字眼,就好像上文所說的「石頭」、「墳墓」、「果」,而不傾向用抽象描述。同一道理,重要盟友會形容為「鐵杆兄弟」,這類用法在香港、台灣較少見。

另外一些例子,中文早已有「拘捕」這個詞語,但中國卻經常說「抓獲」、「抓捕」,甚至連「促進生產」也會說成「抓好生產」。正體字地區會說「尋求獨立」,在簡體字地區,則是「鬧分裂」,「抓」與「鬧」都是擬人動作。「佔著毛坑不拉屎」這一句,與「摸著石頭過河」一樣,據聞都是出自鄧小平。

為何不同地方的人,對同一種語言,會有不同的用法?這應該是一個不錯的研究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