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生命的終結──淺談我國的「相驗」實務〉這篇文章裡,我闡述了我國目前的相驗實務,也提及了如果一般司法相驗仍無法確認死亡原因及方式,就會進行解剖(複驗)。本文就筆者親身見過的解剖現場,再跟大家聊聊「解剖」這件事吧。

這是一件在快速道路上發生的死亡車禍。死者騎乘黃牌大型重機在快速道路上不明原因肇事,導致死者整個人向前噴飛了數十公尺,車體嚴重毀損。後續彷如電影《絕命終結站》一樣,死者躺臥在車道上,後方汽車閃避不及,直接從他的腰部「輾過去」,肉體硬生生斷成兩截。

這場死亡車禍在檢察官司法相驗時,也叫了那部輾過死者的汽車駕駛人到現場接受訊問,處理交通事故的員警以及承接相驗案的刑警也站立其側,等著接受檢察官對於案情的詢問,以及待辦事項的交代。

總之,相驗的結果無法確認死因:他是先身體機能喪失(死亡)後自行摔車,還是摔車後,後方車輛的輾壓才造成他的死亡?這些事情,沒辦法單靠外部的觀察得知,必須對屍體進一步調查,才能真正釐清死因。


地檢署通知解剖的那天,正好是我輪值。因為第一次相驗是另外一位同事去的,所以我向他大致了解案情之後,帶著照相機、錄影機、腳架,穿上刑事背心,懷著極為忐忑的心情出發。

沒錯,這是我刑警生涯第一次去解剖現場。

前一天,我已經得知我要到這件解剖現場。前輩特意叮嚀我,先去買副隔離味道效果較好的口罩及綠油精,到現場時,這些東西可以讓自己好受一些。

我照做了,但我準備地更徹底。我買了一副N95口罩、一組隱形口罩(塞在鼻子裡的)、一小瓶綠油精和一包AIRWAVES。


當天,檢察官、檢驗員、警察局鑑識中心人員(鑑識中心竟然也有派人到場,一般很少見)包含我大約7至8人聚集在解剖室前。「這陣仗真大。」我暗想。

我害怕被人發現,免不了遭受一頓譏笑,於是背著其他人暗自處理我的「前置作業」──我先把綠油精點在隱形口罩上,為了維持更久的時間,我滴了不少,小小的織布結構彷彿就快飽和了。然後往鼻子一塞,霎時一股極刺激的涼感直衝腦門,之後再取出2顆AIRWAVES往嘴裡扔,「極酷薄荷」口味加上綠油精,我感覺我的嗅覺完全被癱瘓了。最後戴上N95口罩,跟著大家走進解剖室。

解剖室內是開著大空調的,不知道溫度多少,只感覺很冷。其他一眾人逕往解剖台前去,圍在旁邊討論及研究案情,我只稍微瞥了一下,就去一旁把腳架和攝影機架好,調整鏡頭確認能夠完整拍攝整個解剖過程後,便站在旁邊等待。

沒多久,檢察官及幾位鑑識中心人員退了出去,解剖室內只留下法醫、法醫助理、檢驗員,還有繃緊神經的我。幾個人出去後,我才看清楚屍體的全貌──身體完完全全斷成上半與下半身兩截,下複部被輾成碎肉,表面皮膚幾乎都有嚴重的擦傷,處處可見滲出紅血的大傷口。


解剖開始。

法醫助理拿一把手術刀,從屍體的左右兩側鎖骨處分別朝胸心處劃下,再從胸心處往肚臍方向劃,呈一個大Y字形,然後法醫和助理徒手把劃開的皮層往外翻開,在我眼前的,就是人體的胸複腔,被肋骨保護著,在骨頭與表皮之間還有一層黃白色的,「那就是脂肪。」法醫似乎看穿我心中的疑問,於是對著我說。

法醫喚助理取來一把大鉗子,開始把肋骨一根根剪開。法醫助理是一個精壯的男子,看他在剪肋骨時仍稍嫌吃力,刷新了我對於人骨埾硬度的理解。

剪開部分肋骨後,其下就是維持人體生命機能的各種器官。接著,法醫拿著手術刀,劃開與器官相連的人體組織,把臟器逐一取出並放上量秤,「心臟,○○克。」法醫每秤一個器官重量,嘴裡便唸出一次,便於檢驗員在表上記錄。秤完後,法醫再把器官拿到一旁,用手術刀切下一小部分做病理切片。

再來就是頭部。

法醫助理取來一把電動圓鋸,對著屍體頭部約額頭處,鋸、下、去!

我再一次感受到人骨堅硬無比,法醫助理非常使勁,試圖鋸下頭蓋,花了幾番功夫,「人腦」就這樣奪走我的目光。第一次看到「人腦」的感受難以描述,只知道這一次的經驗,我一輩子都會記得清清楚楚。

法醫雙手從頭顱裡「捧」出大腦,一樣放上量秤、切片,然後擱到一旁。我突然莫名喟嘆:人類的自由意志與智慧,使我們意氣風發、朝氣蓬勃,但肉體實際上就像一般動物一樣。說穿了,人類只是一種生物,同樣有血有肉。


我似乎一直忘了提一件事,那就是味道。我很失望,因為我用這麼多道的防護,結果一進解剖室,屍臭味就撲鼻而來,什麼綠油精、什麼口罩,在這股味道面前幾乎沒有作用。這股味道著實無法用有限度的文字去描述,再怎麼接近精準的敘述,都不及實際味道的萬分之一。它不像我們曾經聞過的任何臭味,是一種獨一無二的味道,只要深切聞過一次,大概就不可能忘記。

你問:「不作嘔嗎?」,其實還好,我所作的措施多少也阻擋了一點味道強度,更重要的是,無論你最初的心態如何,一旦踏進解剖室,看著解剖台上那具冷冰冰的屍體時,只會想著一心一意為死者做好最後工作,我想在我們的內心裡,終究有一份對生命的崇敬,自然會驅散其他雜念。

最後,法醫檢驗及取樣完畢,便把取出來的大腦放回頭顱裡,其他器官就放回胸腹腔內,接著把外觀縫合好,結束大半天的解剖工作。


墓葬示意圖

華人的傳統觀念裡,總希望「死得其所」、「死有全屍」,非常排斥解剖。然而,除了取一點身體樣本之外,死者的身體並沒有失去任何東西,更遑論有不負責任的媒體,任意報導指解剖是「死無全屍」,完全無稽之談。醫生在手術台上為病人劃刀手術,是為了拯救生命;醫生在解剖台上為死者劃刀解剖,是為了發掘真相。人類為了生存,願意且大力倚仗現代醫學技術;而相同的醫學技術,以發現真相為目的用在死者身上時,卻反而要被排斥、指責與議論,這讓檢察官及法醫這些希望為死者的生命劃下一個終結句點的人情何以堪?

實務上,檢察官是會聽取家屬的意見,決定解剖或不解剖的。有一些死亡案件,在第一次相驗就已經大致底定死因了,解剖只是再透過科學鑑驗,讓死亡原因更精確無疑。這種情況,只要檢察官認為與犯罪無關,且家屬沒有意見,甚至不同意解剖,那檢察官也不會執意要剖。畢竟解剖一具屍體花費的時間、人力及物力成本相當高,如果解剖沒有實際意義的話,又何必要剖?

另一種情況是:家屬主動要求解剖。這通常發生在一些自殺死亡,但家屬不相信死者會輕生的案例中。即使檢察官及檢驗員已經審酌死亡現場及自殺方式等,綜合判斷死者是自殺身亡無疑,倘若家屬堅持不相信或者要求釐清,那麼就算這場解剖的結果並不會對原本的自殺判斷產生影響,仍然必須解剖,而這場看似沒有意義的解剖,讓家屬接受死者是「自殺的」這件事實,就是它的意義。

這篇文章的目的,除了分享筆者自身的解剖經驗之外,還想告訴大家解剖這件事並沒有那麼不堪從「信仰」的角度去看,或許是種褻瀆、不敬;但從「科學」的角度看,解剖是發現真相的必要過程。這種衝突永遠無法解決(大概也不需要解決),但至少透過文字,提供另一個角度的思考面向,如果能夠排除某些人對於解剖的誤解,那是再好不過了。